江苏省省级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3-12-20    浏览次数:2

  为规范和加强科技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我省于2013年6月以苏财规〔2013〕19号文制定出台了《江苏省省级科技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具体政策解读如下:

  问:请介绍一下《江苏省省级科技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是在什么背景下出台的?科技专项资金的用途有哪些?

  答: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推进科技创新工程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的意见》(苏发〔2011〕10号)和《关于加快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苏发〔2012〕17号)精神,全面提升我省自主创新能力,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对支持科技创新的专项资金进行了整合,制定印发了《江苏省省级科技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科技专项资金是指主要用于科技项目研发、创新平台和载体方面的资金。

  问:《管理办法》是对支持科技创新的专项资金进行整合,那么具体设立了哪些方面的资金,这些资金是否为财政支持?

  答:整合后的科技专项资金分为自然科学基金、科技条件建设与民生科技专项资金、前瞻性研究专项资金、企业创新与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等四项科技专项资金。

  整合后的专项资金管理注重与国家的衔接,参照执行了财政部、科技部《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 值得提及的是,这四项科技专项资金都是由省财政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的。

  问:为什么要对科技专项资金进行整合,这是基于一种什么样的考量?另外,科技专项资金在使用和管理上应该遵循哪些原则?

  答:近年来,我省科技投入不断加大,科技经费的管理问题也日益为社会各界所关注,各方面都对我们的工作提出了很多好的意见和建议。同时,面对“十二五”科技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对科技经费使用管理进行改革被提上了议事日程。规范和加强科技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成为我们的一项重要工作。

  为使我们的工作更加透明和更好地接受社会的监督,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共同就科技专项资金进行整合,制定印发了这个《管理办法》,

  整合后,科技专项资金在使用和管理上将充分体现政府目标导向,遵循“集中财力、突出重点,分类支持、多元投入,单独核算、专款专用,科学安排、注重绩效”的原则。

  问:请介绍一下科技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的领域。另外,在进行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的时候,如何做到项目与资金的衔接?

  答:科技专项资金有四个大项,它们的使用方向及支持的重点是:

  自然科学基金:主要面向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重点支持青年科技人员自主选题,自由探索,开展科学研究,攀登科技高峰,为提升我省自主创新能力提供技术和人才储备。

  科技条件建设与民生科技专项资金:主要以提高科技持续创新能力和科技惠民为目标,在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布局和提升建设一批重大研发机构和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等;开展重大疾病的临床治疗技术研究与示范应用,加快推进医学研究成果向临床诊疗的转化应用,构建以临床为主导的医学科技创新体系。

  前瞻性研究专项资金:围绕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农业现代化、生态文明建设等重点领域,加强前沿技术、关键共性技术和公益性技术等的研发与应用,加强国内外产学研合作与协同创新,引导各类创新主体紧密合作,开展关键技术集成创新与应用示范,抢占产业科技制高点。

  企业创新与成果转化专项资金:主要支持以企业为主体实施符合产业发展的创新需求、已取得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经中试并进入产业化开发或直接进入产业化开发、能够较快形成产业化、显著提升相关产业技术水平和核心竞争力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同时,对我省直接组织并获立项支持的产业化较强的相关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给予配套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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