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2012年环评单位考核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3-03-27    浏览次数:2

各设区市环境保护局、杨凌示范区环保局、西咸新区规划土地环保局,韩城市环保局,各有关环评单位: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原         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6号),我厅每年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通过现场检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以下简称“环评报告”)审查及综合评定的方式,对在我省开展业务的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以下简称“环评单位”)进行年度考核。现将近三年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通过三年的环评机构考核工作,我厅累计接收环评单位自查报告103份,现场考核环评单位79家,抽取环境影响报告474份,现场提出整改意见300余条,对 14家考核优秀的环评单位进行通报表彰,因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环评编制质量等原因对6家环评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对无故不参加年度考核、未及时提交自查报告的山东省化工研究院、四川省核工业局测试中心等2家单位,取消在我省的备案资格。太原核清环境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因编制的《商南县鑫阳矿业有限公司青山新庙铁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环境现状调查、工程概况及工程分析介绍不清楚,环评报告中未提及目前选厂、尾矿库的实际建设内容及运行状况公众参与不符合规范要求,被我厅约谈。

  随着我省对环境管理和环评机构考核机制的不断深化,在陕各环评单位建设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 建立了一些长效的管理机制,各项制度规章逐步健全,营造出诚信、公平、有序的中介服务市场,提升了环评机构的综合实力,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各环评单位能够构依法依规开展评价业务,从业人员的法制意识明显提高,自觉遵守资质要求,在规定资质范围内开展业务;二是环评单位的报告质量有了明显的提高,各环评单位均制定了过程控制制度和质量保障制度,能够实事求是地指出建设项目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和建议;三是大部分环评单位能够针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完善,细化工作程序,规范评价质量过程控制;四是各环评单位能够注重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了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自身综合能力;五是事业单位环境影响评价体制改革助推了机构的良性发展,陕西中圣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环保系统事业单位改革中率先垂范,始终狠抓环评质量管理不放松,并在历次考核中位居前列。

  二、主要做法

  目前,环境影响评价作为与经济社会发展联系最为紧密的环境管理制度,面临着推动污染持续减排、促进环境质量不断改善、防范环境风险和应对全球环境问题等方面的繁重任务,为扎实做好我省环评单位的管理工作,积极创新环评单位管理方式,完善监管制度,提升环评质量和效率,我厅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建立日常管理的考核机制。先后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陕环函〔2009〕703 号),《陕西省环评单位日常考核和管理办法(试行)》(陕环发〔2011〕111号)等规范性文件,明确了环评机构的考核管理方法及标准,提出了评级和退出机制,有效的引导环评机构公平、公开、公正竞争、确保环评市场健康发展。

  (二)建立上下联动的监管机制。严格按照环保部资质管理的有关规定,各市环保局、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在环评报告的技术审查及审批过程中坚持做好日常监督考核工作,将考核成绩纳入年度考核内容,确保环评单位的有序发展。

  (三)督促环评单位强化内部审核。按照“以查促改,以改促建”的指导目标,深化环评机构“四项制度”(环评资质登记使用制度、环评质量内控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和人员管理培训制度)的建设,把环评单位内审制度建设落实情况做为考核重点,划分格次。对年度考核位列规范类的环评单位,积极做好指导工作,促进各环评机构制度的全面化建设。2012年乙级环评单位考核中陕西惠泽环境咨询有限公司(铜川市环境保护研究所)、安康市环境影响评价所在制度化建设上进步明显。

  (四)建立外埠单位的备案机制。明确外埠环评单位在我省开展评价工作的登记条件和程序,要求其单独或与我省环评单位合作时必须提前到省环境保护厅备案。外埠环评单位在我省的负责人、工程师登记和持有环境影响评价岗位培训证书的环境影响评价专职技术人员发生变动调整,须向省环境保护厅备案。

  (五)建立考核结果的奖惩机制。对年度考核优秀的环评单位实行通报表彰,并在日常工作中支持年度考核优秀的环评机构做大做强。对存在超越评价资质等级、评价范围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不按规定接受抽查、考核或在抽查、考核中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不按规定填报或虚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年度业绩报告表”;环评报告有较大错漏等问题的环评机构,我厅将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作出警告、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等处理意见,限期整改期限内不得承接环评工作;对存在出租、出借资质证书,环评报告有严重质量缺陷、弄虚作假等问题的环评机构,一经查实,我厅将上报环保部处理。

  三、存在问题   

  通过三年对环评机构的检查,发现我省部分环评单位依然存在环评质量审核体系不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环评专职技术人员管理不符合要求、环评报告编制质量不高等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制度执行力不强。大部分环评机构虽制定了一系列的管理制度,但落实情况却存在很多差异,一是环评工程师签字采用复印件或者有代签现象。二是内审制度把关不强,审核制度流于形式,个别环评单位虽然建立了内部审核制度,但过程记录不详,审核记录简单。三是环评档案不完整,合同、委托书、内审修改记录、监测检验文件、公参调查表、环评批复等原始资料普遍存在缺件现象。

  (二)现状监测与公众参与管理不规范。检查中发现少部分环评单位引用的现状监测数据无法提供实测资料,也有公众参与调查表一人填写多份的问题。

  (三)评估后的报告修改效率有待提高。除榆林市环境咨询服务部、陕西省水利水电勘察设计研究院、汉中市环境规划设计院等单位建立了后审制度外,大多数环评单位未针对评估后报告的修改工作建立专项审核制度,报告修改不认真或缺项漏项,导致技术评估时间延长。

  (四)考核结果重视程度不够。年度考核位列规范类的个别环评机构对自身问题认识不到位,内部管理依然比较松散,缺乏根本的进取意识。

  四、下一步工作举措及要求

  (一)坚持“以查促改,以改促建,奖优罚劣”的指导思想,进一步推行环评机构公信公开制度,加快建设环评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创新环评市场管理机制,自2013 年起按年度考核成绩对环评机构实施等次划分,并在环保厅网站对环评机构考核等次实施公开制度,优先向社会推行奖励类的环评机构做大做强,从而推动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二)当前经济形势下全省各环评单位要着眼于服务大局,首先从只重视环评报告的质量,向既重视质量又重视编制速度转变;其次要进一步强化内部审核和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切实促进工作质量逐步提高;再次要加强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和业务培训的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充分发挥环评为公共利益监督、把关、服务的作用,促进环评单位综合能力的提升。

  (三)建立环评报告承接和编制工作进度管理制度,记录并存入项目档案。工作进度管理表须包含:签订合同时间、建设单位预付款时间、建设单位提供可研报告等材料的时间、初审稿完成提交建设单位时间、环评报告技术评审会议时间、技术评审会后提交修改稿时间、环评报告技术复审会时间和技术复审会后提交报批稿时间。

  (四)各环评单位及其相关工作人员要以此次被环保部取消评价资质、责令限期整改和通报批评的环评机构和环评从业人员为戒,认真查找自身工作中的不足,提高工作能力和责任意识,严格执行环评管理的相关规定,避免今后出现类似问题。受到环保部通报批评的单位和受到今年我厅检查批评的单位,要抓紧制定整改方案,切实建立质量保证和管理体系,规范机构管理和档案管理,提高环评工作质量,并于2013年5月31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报送我厅。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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