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质监系统“十八大精神在质监”征文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4-07    浏览次数:2

省局直属各单位党委(支部)、机关各处室党总支(支部):

  为进一步推动全省质监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切实用党的创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和省直工委开展征文活动的安排,省局决定在全省质监系统开展“十八大精神在质监”征文活动,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文活动的主题

  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同志一系列讲话精神,准确把握十八大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目标新举措,充分认识改革发展面临的新机遇和新挑战,不断增强做好本职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仵西居局长在省局学习十八大精神培训班上提出“七个一定要”的新要求,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做好本职;把学习十八大精神的成效转化为推动质监事业发展的新思路,破解难题的新举措。

  二、征文活动要求

  (一)征文题目自拟,征文题材可以是理论文章、学习心得,也可以是经验总结和调查报告等,诗词除外。

  (二)文章主题突出,观点鲜明,逻辑严谨,条理清晰,文风朴实,说理透彻。

  (三)文章应为未公开发表,字数在3000字左右。

  (四)每篇文章应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职务和联系方式。

  三、征文活动截止时间

  从发文之日起到2013年6月10日。

  四、征文评选和表彰

  省局机关党委组织专家评审组将于6月中旬组织专家对征文进行评审,评选一、二、三等奖和优秀组织奖若干名,对获奖个人和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并推荐优秀作品参加总局和省直工委的征文活动。

  五、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各单位要积极组织本单位认真开展十八大精神学习和理论研讨工作。各单位领导要主动带头撰写论文,鼓励本单位职工积极参加,认真撰写。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及时收集、报送。报送篇数,各市局不少于4篇,省局直属单位不少于2篇,机关处室不少于1篇。          (二)结合实际,紧扣主题。征文要理论联系实际,根据本单位文化建设实际深入研究和探讨,提出指导性、可操作性较强的解决问题的方式和方法。

  (三)立意新颖,语言精炼。征文论点明确,创意新颖;论据充分准确,案例典型;论证科学严密,条理清晰。

  六、报送方式

  由各单位统一报送,A4纸打印六份,标题为黑体二号,正文为仿宋三号。同时,文稿电子版发至750534606@qq.com,注明×××(单位名称)十八大精神在质监征文。

  联系人:韩丽萍

  联系电话:029—87292825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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