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清明节假期公务车辆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4-07    浏览次数:2

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作风八项规定和省委及我厅党组实施意见。落实《陕西省公共机构节能办法》的要求,根据厅领导指示和《厅机关公务车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做好清明节假期公务车辆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厅机关除应急值班车辆外所有车辆一律封存到省政府机关大院高层车库,车钥匙统一放值班室登记保管。

  二、直属单位车辆除应急值班车辆外统一封存在本单位的指定位置,车钥匙统一保管。

  三、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公务车辆的管理,切实做到令行禁止。禁止公车私用等各类违规使用车辆情况的发生,对于明知故犯,违反规定的人员,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规定,追究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违规使用公务车辆所造成一切的费用,均由相关人员个人承担。应急值班车辆驾驶人员要确保应急车辆处于良好待命状态,并务必做到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值班期间禁止饮酒,确保顺利完成应急值班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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