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1-07    浏览次数:1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工信局、长白山管委会经发局,梅河口、公主岭、珲春市工信局,厅直属单位:

  2016年元旦、春节将至,为切实加强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工业经济运行平稳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佳节,根据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落实省安委会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现就做好“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和工业应急管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

  各级工信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科学发展理念,充分认识做好“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突出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对本地区、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继续巩固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改及“回头看”工作成果,进一步落实属地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并结合实际逐级分解,落实到位,以扎实细致的工作,确保全省工信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加强调度监测,确保工业生产和人民群众生活正常

  各市(州)工信局要切实加强节日期间的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及时掌握本地区工业运行情况,特别要重点跟踪了解涉及居民生活和公众利益的重要行业、重点企业的生产情况,密切监测煤电油气运和重要生产资料等生产要素的供需动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引导企业做好节日期间生产安排,对节日期间继续施工和生产的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确保企业生产安全有序。要进一步完善省、市、企三级联动巡查协调机制,切实加强热电联供企业电煤保障工作,加强运输协调,科学安排电煤运输计划,加强日常管理和调度,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和措施,确保“两节”期间和极端天气情况下的居民供暖煤炭供应。

  三、突出重点,确保监管行业领域安全稳定

  (一)严格民爆行业安全管理。各地工信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加强与安监、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调,落实民爆行业节日期间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和要求,全方位做好域内民爆生产、销售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各民爆企业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企业生产经营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全方位安排好本单位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二)抓好军工行业安全管理。各相关军工企业要进一步加强重点部位(重大危险源、危险点、剧毒品库、武器弹药库等)和重点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完善安全保密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及应急预案,加强值班警戒,确保节日期间安全保密无事故。

  (三)加强铁路监护道口领域安全管理。各级道口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职责,根据春运期间道口安全隐患多发易发的特点,加大对域内铁路监护道口设备、人员的巡查巡检力度,坚决杜绝各类安全隐患。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深入一线督促检查,及时协调解决影响道口安全的问题和困难,同时加强道口安全常识宣传,确保“两节”期间安全平稳。

  (四)加强直属单位的安全管理。直属各单位要在节前组织一次以防火、防盗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大检查,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安排好节日值班,确保安全。

  (五)履行好部门安委会成员单位职责。各级工信主管部门要充分履行职责,积极配合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共同抓好相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努力维护全省“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四、加强应急管理,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各级工信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属地应急工业品生产企业产品、产能、库存等信息的调度与监测,更新维护相关数据,完善相关预案,确保应急需求时找得到,调得出,用得上。同时,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密切关注企业上访人员动态,按职责做好疏导和化解矛盾,确保“两节”期间不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

  五、有关要求

  各地、各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两节”期间企业安全生产和工业应急管理工作,切实加强部署,将安全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

  (一)进一步明确领导职责。各级工信主管部门、各单位、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第一责任人,主要领导必须亲自抓安全,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安全,其他领导要按“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业务内的相关安全工作。

  (二)加强检查督查。春节前,各地工信主管部门要组织对属地监管行业领域企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省工信厅将适时派出督查组对各地节前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发现问题的地区和单位,将视情节轻重依规处置。

  (三)认真落实节日值班。“两节”放假期间,厅本级及基层工信主管部门均应按要求落实值班、领导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轮班制度,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妥善处理好值班期间的各项工作。对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要加强预判,并做好处置预案,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四)强化应急信息报送。各级工信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要认真落实重大应急信息报送制度,遇有紧急重大和异常情况,务必及时、准确、如实上报,并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对迟报、谎报、瞒报、漏报突发事件信息并造成后果的,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责任。各地区元旦应急安全工作值班表于12月31日前、春节值班表于2016年2月5日前,工作总结于2月16日前报省工信厅运行办。联系人:杨铁男,电话:0431-85803885,传真:0431-85803885,E-mail:jlsgxtwac@163.com。

  厅总值班电话/传真:88904699;

  附件:工信系统节日应急安全工作值班表(样式)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5年12月29日    

工信系统节日应急安全工作值班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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