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西发明创造成果展览交易会知识产权保护若干规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5-07    浏览次数:4

各市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发明创造成果展览交易会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162号),从2012年开始,每年举办两届广西发明创造成果展览交易会。为维护展会秩序,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现将《广西发明创造成果展览交易会知识产权保护若干规定》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广西发明创造成果展览交易会知识产权保护若干规定.doc

2013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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