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对外经济贸易会计学会关于2014年会计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2-01    浏览次数:2

省商务系统在长企业、事业单位、财会人员:

  根据省财政厅湘财会[2014]17号“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为了确保广大财会人员如期、如质完成学习任务,我们就教材、授课老师、教学场地、设施等做了前期工作,现各项准备基本就绪,请各单位的财会人员分批按时报到参加培训。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对象

  根据要求,我们只对持有省财政厅发放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中、初级财会人员进行培训,持有其他部门发放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财会人员,如要求在省商务系统培训班参加学习,请先办好《会计资格从业证书》转入省财政厅的有关手续。

  二、    培训内容

  (一)管理会计在我国的应用与发展;

  (二)企业会计准则;

  (三)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四)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五)会计法律法规、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等相关内容。

  三、    培训时间

  第一期:2014年12月15日—17日

  第二期:2014年12月17日—19日

  四、收费标准

  根据湘价服(2012)115号文件规定,初级每人每期培训费110元,中级每人每期培训费130元,书籍、资料费按实收取。

  五、报名交费

  1、从12月1日起参加培训人员可登录湖南省对外经济贸易会计学会网站(http://xuehui.hunancom.gov.cn)报名并打印好《报名表》;12月8日-12月12日,报名参加培训的学员,请务必携带《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和网上填报后打印的《会计培训报名表》一份办理交费、领书手续。

  2、单位学员培训费和书籍资料费统一通过银行汇交。

  汇入单位:湖南省对外经济贸易会计学会;

  开 户 行:中行市芙蓉支行;

  账   号:588557349742

  3、个人学员交费可直接到会计学会办理;

  4、单位须凭银行进账单回执和学员报名表办理交费确认、领书手续;

  5、交费地点:长沙市五一大道98号省商务厅3号楼515、516室。

  电话:0731-82295031、82287141、82287143传真:82295031

  六、    学习地点

  长沙市车站北路(东侧)126号华信宾馆2楼会议室(车站北路竹园路口对面,华达宾馆隔壁。华信宾馆电话:0731-88722666,88728899)

  二O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2014年湖南省商务系统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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