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屠办字〔2013〕1号
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省肉类食品协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及《全国生猪屠宰行业发展规划纲要(2010—2015)》,商务部流通产业促进中心定于2013年6月22 日—24日在北京举办“第九届中国肉业博览会”(以下简称博览会)。本届博览会与“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同期举办,作为宣传周一项重要活动。我省将组织参展肉品安全成效展区、肉类产业链品牌企业展区两个展区,参加“肉品安全承诺”活动、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经验交流活动、肉类行业发展论坛及产销对接洽谈会、肉品质量安全知识竞赛、舌尖上的肉制品—肉制品营养及美味评比五项活动。为切实做好有关博览会招商招展工作,现将博览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企业推荐和报名工作
(一)根据博览会总体方案及相关展位分布,推荐我省年屠宰量在百万头以上屠宰加工企业参展,并参加“肉品安全承诺”活动、肉类行业发展论坛及产销对接洽谈会、肉品质量安全知识竞赛、舌尖上的肉制品—肉制品营养及美味评比。经研究,请江西国鸿、九江博莱、吉安正邦等企业参展并参加相关活动,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并通知南昌双汇、南昌宝迪、新余润合、江西雨润、煌上煌五家单位,如需单独参展,可作为推荐企业一并组织。根据组委会要求,请各级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农业部门邀约我省活体猪储备等大型生猪养殖企业、速冻食品生产企业(肉与肉制品)、肠衣加工及重点批发商、经销商、采购商参展。
(二)根据组委会要求,请南昌市商贸委负责做好肉菜追溯体系建设成效展。请南昌市商贸委按附件4格式填写报名表,并于4月18日前报省商务厅市场秩序处。
(三)请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派一名同志参加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经验交流活动。
请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在4月18日前 确定参展企业名单,报厅市场秩序处。
二、有关费用
本次博览会由省厅负担经推荐参展的生猪屠宰企业标准展位费,布展费用自理。其他参展企业或如需单独布展、特装的企业有关费用自理。各级商务主管部门人员期间有关费用自理。
三、做好布展宣传内容准备工作
(一)肉类食品安全成效展区(包含: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建设成效展、“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成效展)展示我省商务主管部门在加强行业管理和企业监管,推进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建设、“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方面的成果。
1.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建设成效展。负责单位为南昌市商贸委。请南昌市商贸委将展区素材在4月29日前提交厅市场秩序处。
2.“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成效展。牵头负责单位:厅市场秩序处、省肉类食品协会。
(二)肉类产业链品牌企业展区
牵头负责单位:省肉类食品协会。请各参展企业将展区素材在4月28日前发给省肉类食品协会。由省肉类食品协会收集把关,并在4月29日前提交厅市场秩序处。
省商务厅市场秩序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军、冷萧、韦克非
电 话:0791-86246656/6658/6653
传 真:0791-86246654
邮 箱:zxc@jxdoftec.gov.cn
博览会组委会办公室联系方式:
商务部流通产业促进中心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
联系人:丁燕、王人人、王逸人、常宏志
电 话:010-85226674/6027/6667/6663
传 真:010-65121626
邮 箱:meat_expo@163.com
附件:1、第九届中国肉业博览会展区方案
2、第九届中国肉业博览会活动方案
3、第九届中国肉业博览会展位和采购商分布表
4、第九届中国肉业博览会“肉菜追溯体系建设成效展”和“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成效展及经验交 流活动报名表
5、第九届中国肉业博览会参展企业报名表
6、第九届中国肉业博览会采购商报名表
7、国内知名肉类品牌企业推荐表
8、肉品质量安全知识竞赛报名表
9、第九届中国肉业博览会展位图 (点击此处下载所有附件)
江西省生猪屠宰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