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河南省企业技术改造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及优秀项目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2-27    浏览次数:4

各省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省直管试点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技术改造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44号),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企业技术改造促进产业优化升级的意见》(豫政办〔2011〕75号)中“对在技术改造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的要求,为表彰先进,树立标杆,形成激励机制,进一步促进全省企业技术改造工作的开展,省厅决定开展河南省企业技术改造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及优秀项目评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河南省企业技术改造工作先进单位评选范围。省辖市、县(区)、有项目备案权的产业集聚区等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二)先进个人评选范围。全省工信系统从事企业技术改造工作的个人。

  (三)优秀项目评选范围。2009年以来中央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支持500万元以上的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的投资项目、中央中小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省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支持项目,2011年以来省重点产业行动计划项目、省技改提升工程项目。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1.积极贯彻《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企业技术改造促进产业优化升级的意见》,高度重视企业技改工作,组织领导有力,工作机构健全,人员配备到位;积极主动围绕我省高成长性产业、传统优势产业和先导产业组织开展企业技改工作;技改工作思路清晰,年度工作有计划,全年工作有考核。

  2.组织实施《河南省2012年企业技改提升工程》措施有力,省定的重点技改项目按期完成。

  (1)责任明确,技改投资项目的申报、核准、备案、实施、协调、监督、统计、监测、验收、评估等环节责任到人,工作落实;

  (2)对投资项目工程进展协调有力,生产要素保障及时充足,效果明显;

  (3)信息管理制度完善,上报下达各种相关信息渠道通畅,信息准确、及时、完整。

  3.当年技改项目投资额增长幅度居全省领先水平。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熟悉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管理规定,与当地产业、企业情况有机结合,对本地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完善投资管理工作的办法、制度、措施,切实有效的措施或建议。

  2.责任心强。在投资项目管理中及时、圆满、创造性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无明显失误或过失;对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上报下达,做到及时、准确、规范、完整。

  3.企业服务意识强。在技改项目管理从立项到实施过程中,积极主动做好协调服务工作,成效显著,企业评价好。

  4.勤政廉洁。未发现较大工作责任问题和廉政违规行为,无被投诉或举报。

  (三)企业技术改造优秀项目评选条件

  1.实施的技改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对企业及当地工业发展具有重要促进作用。

  2.项目手续完备,资料齐全,档案规范、完整。

  3.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省有关部门要求。

  4.项目采用的工艺技术、设备在国内处于先进水平,对行业发展有较好的示范作用。

  5.项目竣工投产,达到预期效果,并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竣工验收。

  四、推荐名额

  1.河南省企业技术改造工作先进单位:每个省辖市推荐2个(济源市推荐1个),每个直管县推荐1个。

  2.河南省企业技术改造工作先进个人:每个省辖市推荐5人(含县、区,济源市推荐2人),每个直管县推荐1人。

  3.企业技术改造优秀项目:每个省辖市推荐3个(济源市推荐1个),每个直管县推荐1个。

  五、评选工作程序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填报《河南省企业技术改造工作先进单位推荐表》、《河南省企业技术改造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河南省企业技术改造优秀项目推荐表》(见附表1、2、3)后,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厅按有关要求进行审核评选后确定名单,以文件形式发布,并授予奖牌和奖状。

  六、推荐工作要求

  各地要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切实把工作成绩突出的优秀单位和个人及成效良好、管理规范的优秀项目推荐上来。于2013年1月6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推荐表1式3份报送省厅规划处。

  联系人:徐宝民 赵楠  电话:0371-65509851 65509894

  附件:1.河南省企业技术改造工作先进单位推荐表.doc 

  2.河南省企业技术改造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doc        

  3.河南省企业技术改造优秀项目推荐表.doc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nth="12" day="14"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 w:st="on">2012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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