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农业局(农委):
根据自治区纪委领导要求,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自治区监察厅、自治区农业厅将编印广西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画册,请各市农业局(农委)予以高度重视。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画册编排
以全区14个地级市为单位进行编排。
二、照片内容要求
要反映这几年来所抓的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的情况,大体选拍照片的内容。
(一)抓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领导重视情况以及措施、要求和成效;
(二)抓党风带村风促民风情况;
(三)产业发展情况;
(四)农民人均纯收入情况;
(五)体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
(六)体现“安农工程”即强农惠农资金管理、农民负担监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农资打假、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农村土地承包及流转管理;
(七)团结和谐特别是社会治安情况;
(八)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村容、村貌;
(九)其它。
三、文字要求
(一)每个示范点要有200字左右的简介,主要反映抓党风带村风促民风、产业发展、农民人均纯收入等情况;
(二)要求每一张照片都附有文字说明。
四、照片规格
电子照片大小在3兆以上(可请专业照相人员协助拍摄)。
五、报送时间
请各市于2013年5月25日前将电子照片上传至驻自治区农业厅监察室,QQ:329598073。联系人:张清泉,联系电话:0771-2182582、 15177767785。请各市于2013年5月10日前报送1名联络员名单(电话、手机号码)。
2013年5月6日
下载:通知电子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