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
根据哈尔滨、齐齐哈尔、佳木斯、大庆、伊春、黑河、绥化市及省农垦总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请示和相关企业申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四十条规定,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决定注销已终止危险化学品生产活动且未提出延期申请或已终止危险化学品生产活动且提出退出申请的大庆轩隆化工有限公司等17户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相关县区安全监管局要督促有关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妥善处置其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储存设施以及库存的危险化学品,不得丢弃,并会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监督检查处置情况,未依照规定处置的,责令其立即处置。
相关企业未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妥善处置其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储存设施以及库存的危险化学品,或者丢弃危险化学品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附:注销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名单
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11月17日
注销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名单
1、哈尔滨利滨涂料有限公司
2、哈尔滨三力涂料有限责任公司
3、齐齐哈尔齐铁气体有限公司
4、龙江县军莉糠醛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5、佳木斯远东化工有限公司
6、大庆轩隆化工有限公司
7、大庆市庆化氧气生产有限公司
8、大庆溶解乙炔厂
9、大庆市久隆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10、铁力市兴铁粘合剂有限责任公司
11、北安市铁新溶解乙炔气有限公司
12、黑龙江昊天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13、海伦市安利乙炔气制造有限公司
14、绥化市鼎鑫糠醛有限责任公司
15、安达市恒通化工有限公司
16、黑龙江顺安化工有限公司
17、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四方乙炔生产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