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度云南省农业技术推广奖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8-27    浏览次数:1

各州、市农业(畜牧兽医)局,滇中产业新区农业农村工作局:

  为调动广大农业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根据《云南省农业技术推广奖奖励办法》有关规定,现将2013年度云南省农业技术推广奖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名额

  (一)2013年度云南省农业技术推广奖奖项设立一等奖10项、二等奖30项、三等奖60项。奖励在2013年农业科技推广服务工作中取得显著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农业技术推广项目100项。

  (二)申报数以州市所辖县数为主要依据,9个县以上的州市(昆明、玉溪、昭通、大理、楚雄、红河、普洱、曲靖)推荐申报一等奖1-2项、二等奖2-3项,三等奖4项,其他州市推荐申报一等奖1项、二等奖1-2项,三等奖3项。滇中产业新区混合推荐申报3项。

  二、组织评审程序

  (一)申报推荐。州市农业(畜牧兽医)局严格按照《奖励办法》,负责做好2013年度云南省农业技术推广奖的组织、申报、推荐等工作,9月10日前向省农业技术推广奖奖励办公室报送材料。

  (二)形式审查。9月15日前由省农业技术推广奖奖励办公室对各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申报奖项不得超过分配指标数,公务员不能为项目完成人,县乡科技人员要符合比例要求,同一个人同一年内不得作为两个申报项目的完成人,发现超标违规的州市申报项目不予评审,并依此减少该州市在下年度的申报指标数。

  (三)专家评审。一、二等奖由州市农业局组织申报,省学术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评审费由省农业厅承担),其中,申报一等奖的单位需在省级专家评审会上现场陈述5分钟,评出其为一等奖,还是二等奖或三等奖;申报二等奖的,省级专家只对其材料进行评审,专家组评出其是二等奖或三等奖。三等奖由州市农业局组织初评、排序上报,省学术委员会组织专家对其复评。

  (四)学术委员会审定。评审专家组组长向省学术委员会报告专家评审意见,学术委员会提问和质询,审定奖项并公示。

  三、材料报送

  (一)申报材料为《奖励办法》纸质版双面打印材料一式7份(原件1份),按顺序依次装订成册(切勿另加封面)。

  (二)申报书、完成人情况表、应用证明格式请从“云南农业信息网”通知公告栏下载。申报材料除项目合同书或计划任务书可是复印件外,其他材料必须打印并加盖公章(申报材料须用A4纸)。

  (三)各州市农业局以正式文件将全部申报材料含电子文档(word格式),统一组织报送省农业技术推广奖奖励办公室。

  四、其他要求

  (一)推荐申报材料要本着简单、明了、节俭的原则,不得夹杂彩页。

  (二)申报一等奖单位的现场陈述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三)州市农业局要统筹兼顾各行业的名额分解及排序,畜牧机构分设的州市部门要积极主动与州市农业局协调配合,做好申报推荐工作。

  (四)全套报奖材料必须符合国家《保密法》及有关涉密项目管理规定,申报材料中不得有涉密内容。

  (五)报奖项目名称必须准确反映项目的技术内容和特征,不得写成典型材料或工作总结的题目。

  (六)报奖项目经济效益计算的主要参数须取2013年的数据。无相关技术评价证明的申报项目,一律不予受理。

  联系人:吴湘云  电话:0871-65749405

  电子邮箱:ynkjc@126.com

  云南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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