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5-10    浏览次数:3

桂工信科技〔2013〕306号

  各市工信委、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信部、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科[2013]79号)要求,我们组织开展2013年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原则

  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应用和产业急需,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应用带发展,通过支持一批技术水平高、产业带动性强、应用规模大的关键技术研发和产业化项目,以及系统研制项目,促进物联网在经济社会重点领域的应用,培育壮大物联网市场,推动物联网产业化、规模化发展。

  (一)面向发展急需。有助于解决当前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节约能源和材料、减少污染物排放、提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提高安全生产能力、增加企业经济效益、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等问题。

  (二)具备基础条件。具备前期的研发基础或技术储备,重大的研发成果或丰富的系统集成经验,高水平的研发或建设人才团队,充足的科研或建设启动经费,良好的工作或合作机制等基础条件。

  (三)技术实现领先。具有一定的创新性,能够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关键技术指标或应用效果比现有技术或系统有显著改善和提升。

  (四)应用市场广泛。具备明确的应用目标、较为广阔的市场前景和一定的应用规模,应用领域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能够产生可复制的运营模式,有助于提升物联网产业规模。

  二、支持重点

  (一)重点领域物联网系统研制项目

  重点支持经济发展、社会管理等领域的物联网系统研制,推进精细化管理和科学决策,提升生产和运行效率,促进节能减排和产业升级,保障公共安全,提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主要包括:

  1.智能工业领域。重点支持工业生产过程控制、生产环境检测、制造供应链跟踪、产品全生命周期检测等物联网系统,形成综合管理监测平台,促进经济效益提升、安全生产和节能减排。

  2.智能农业领域。重点支持农业生产精细化管理、生产养殖环境监控、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与产品溯源等物联网系统,形成重点农产品质量管理平台,保障农产品安全。

  3.智能环保领域。重点支持城市大气环境实时监测、重点流域和湖泊水质监测、工业污染源排放实时监控等物联网系统,形成重点地区和行业的实时监控和预警平台,改善环境质量。

  4.智能物流领域。重点支持覆盖库存监控、配送管理、安全追溯全流程的物联网系统,形成跨区域、行业、部门的物流公共服务平台,提高物流效率,保障物流的安全和可控。

  5.智能交通领域。重点支持交通状态感知与交换、交通诱导与智能化管控、车辆定位与调度、车辆远程监测与服务等物联网系统,形成城市交通实时监控和管理平台,提升交通管理水平。

  6.智能安防领域。重点支持社会治安监控、危险化学品运输监控等物联网系统,形成重点区域和行业的监控和管理平台,提升公共安全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二)关键技术研发和产业化项目

  重点支持物联网信息感知、传输、处理等方面的关键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形成集成性强、技术含量高、市场容量大、应用广泛、社会经济效益较好的技术和产品,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物联网技术发展水平,加快推动物联网产业的培育和发展。主要包括:

  1.读写智能终端技术研发及产业化。

  2.多功能智能传感器技术研发及产业化。

  3.低功耗射频SoC芯片和产品技术研发及产业化。

  4.实时图像识别技术和应用系统的技术研发。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当具备的条件

  1. 在广西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

  3. 财务状况良好,具备承担项目的财务投资能力;

  4. 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不少于5人;

  5. 拥有相应的专利、软件著作权或省部级以上认定的科技成果等研发成果,以及具有相应的市场应用基础。

  (二)申报的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重点领域物联网系统研制项目:

  1.具有较强的系统集成性、一定的技术先进性和创新性,能形成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推动技术和产品的应用,并实现应用与研发和产业化的紧密结合;

  2.具有明确的实际需求、较大的应用市场和一定的投入产出规模,能产生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并已与用户单位签订相关的合同或协议;

  3.能够形成有效的商业模式,有助于相关应用标准的研究制定,系统具有较好的推广应用价值。

  关键技术研发和产业化项目:

  1.具有技术先进性、集成性和融合性,能产生专利、软件著作权等自主知识产权,能积极推动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研究制定;

  2.具有明确的研发和产业化目标,技术和产品均有切实的应用市场,能实现技术与应用的有机结合;

  3.具有良好的投入产出效益,技术可实现产业化,能形成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项目申报采用网上填报和纸质文件同时上报方式。项目申报单位通过“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系统”(网址为www.iotfund.org.cn)进行网上项目申报,按使用说明填报相关信息(详见附件1、2、3)。网上填报信息应做到信息准确、内容完整、资料齐全、扫描图像清晰。

  (二)由企业按属地原则向所在地市工信委、财政局申报。

  (三)各市工信委会同市财政局做好本地区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可行性进行初审。于2013年5月20日前将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推荐表(附件4)和项目申请材料报送自治区工信委科技处(2份),自治区财政厅企业处(2份)。纸质材料和网上申报材料应完全一致,未履行网上申报手续的项目将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一)自治区工信委科技处

  联系人及电话:王志虎 0771-8095282

  赵 榕 0771-8095284

  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13号604室(530022)

  (二)自治区财政厅企业处

  联系人及电话:张 舒 0771-5331749

  地址:南宁市桃源路69号财政大厦1307室(530021)

  附件:1.项目申报材料要求

  2.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

  3.2013年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报告

  4.2013年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推荐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13年5月6日

  附件:桂工信科技〔2013〕306号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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