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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百名农业科教兴村杰出带头人2013年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3-28    浏览次数:4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农业局,各地、州、市农业局: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百名农业科教兴村杰出带头人2013年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农办人〔2013〕16号)要求,为积极推动我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激励扎根农村基层、在农业科教兴村中作出杰出贡献的带头人,现就2013年度资助项目人选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选条件

  农业科教兴村杰出带头人应为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在“三农”事业中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并具备下列条件的村支书、村主任、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带头人和大学生村官:

  (一)带头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坚持农业科教兴村,努力实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繁荣,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二)带头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各项支农惠农强农政策;

  (三)带头抓好农业生产,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推广普及农业技术;

  (四)带头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致富项目,为农民群众提供多种形式的生产经营服务,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

  (五)带头培训实用人才,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提高务农农民素质。

  2013年仍优先资助村支书和大学生村官。

  二、组织推荐

  各地、州、市农业局负责商同级组织部门推荐本地县(市)候选人。推荐单位应成立相应的推荐评审委员会遴选产生推荐人选。被推荐人需在所在村组(街道办事处)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

  三、推荐名额

  各地、州、市限推荐1名候选人。

  四、其他事项

  (一)推荐材料须经各地、州、市农业局审核推荐。

  (二)请按要求填写《农业科教兴村杰出带头人推荐书》(附件二)并附候选人事迹材料(3000字以内通讯题材),用A4纸打印装订,由地、州、市农业局以正式文件(请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务必于2013年4月1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至我厅科教处,一式3份(材料不齐全者将不予受理),同时报送电子版。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农业厅科技教育处

  联系人:邱建民

  联系电话:0991-2889066

  电子邮箱:xjnytkjc@163.com

自治区农业厅

2013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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