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2-07    浏览次数:1
各市(行署)科技局,绥芬河、抚远县科技局、
  为引导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健康快速发展,提升管理水平与创业孵化能力,进一步营造新时期科技型创业企业成长的良好环境,科技部火炬中心发布了《关于开展2015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评定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15〕276号)。为做好我省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评定工作,推进“千户型科技企业行动计划”,请你们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科技企业孵化器推荐工作,现将有事宜通知如下。
  一、为大力推动简政放权,科技部火炬中心2015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由省级科技主管部门组织开展评审工作,科技部最终确定。
  二、各市(行署)科技局要按照《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国科发高[2010]680号)的相关标准和本通知要求,组织开展2015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推荐工作,在推荐过程中,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把关,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
  三、省科技厅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专家评审、考察、厅务会等环节,对符合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标准的,经公示无异议,2015年12月30日之前,由省科技厅推荐到科技部火炬中心。
  四、各市(行署)科技局请于2015年12月18日之前报将申报材料一式6份报送到省科技厅园区处。推荐材料包括:推荐函及推荐表(附件1),推荐的孵化器申报材料(按照附件2、3、4要求)等,材料包括纸质及电子版(刻录光盘)。
  联系人:郑伟 谷川,电话:0451-82628432,邮箱:kjtyqc@163.com
  通信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上路202号,邮编:150001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15年12月1日
附件1:2015年度申报国家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推荐表(由地市科技局填写)
附件2:评审资料要求
附件3:科技企业孵化器基本信息表
附件4:在孵企业情况汇总表
附件5:《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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