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财政局、科技局,各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财政局、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自主创新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12〕49号)要求,我们制定了《山东省自主创新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科技厅
2012年7月27日
山东省自主创新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工作实施方案.doc
2012-2015年山东省自主创新专项资金重点扶持产业领域标志性指标.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