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3年度湖南省科学技术奖的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2-24    浏览次数:3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3年度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现将推荐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奖励类别的推荐条件

  根据《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2013年我省将开展湖南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湖南省自然科学奖、湖南省技术发明奖、湖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湖南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五个奖励类别的评审工作。现将各奖励类别的推荐条件说明如下:

  (一)湖南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要求候选人在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方面取得了系列或者特别重大发现,丰富和拓展了学科理论,带动该学科或相关学科领域的发展,为国内外同行所公认,获得国家或者国际上重要科技奖励,对科学技术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了重大贡献;在科学技术活动中,特别是在高新技术领域取得系列或者重大技术发明,并以市场为导向,积极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实现产业化,引起该领域技术的跨越发展,促进了产业结构的变革,创造了重大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大的贡献。

  湖南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的候选人必须为在湘的中国公民。候选人应当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并活跃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从事科学研究或者技术开发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70岁。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可推荐2013年度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

  (二)湖南省自然科学奖:要求所推荐项目的科学发现为国内外首次提出,或其科学理论在国内外首次阐明,且主要论着为国内外首次发表,并得到国内自然科学界的公认。主要论着已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或者作为学术专着出版一年以上,其重要科学结论已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的高度评价并被正面引用或者应用的成果。其中前三完成人必须为在湘的中国公民,第一完成单位必须为在湘的组织。

  (三)湖南省技术发明奖:要求所推荐的项目为国内外首创,或者虽然国内已有,但主要技术内容尚未在国内外各种公开出版物、媒体及各种公众信息渠道上发表或者公开,也未曾公开使用,已获得国家发明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并附专利登记簿复印件),实施应用一年以上,取得较好的应用效果的成果。其中前三完成人必须为在湘的中国公民,第一完成单位必须为在湘的组织。

  (四)湖南省科技进步奖:要求所推荐项目在实施技术开发中,研发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产品;或在转化推广过程中,在技术上或者转化推广的方法、措施上做出了重要创新;或在社会公益性科学技术事业中取得重大成果,并实施应用一年以上,经所在地税务机关或者主管部门财务(审计)证明,创造了显着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成果;或在应用现代科学技术,为决策科学化与管理现代化进行创造性研究中,研究方法和手段有重大创新,通过应用(评审)一年以上,并为相关决策和管理部门广泛应用,影响和意义重大,产生了显着的社会效益或者经济效益;或在在科学技术普及活动中,在选题内容或者表现形式、创作手法上创新性突出,带动了相关领域的后续科普作品创作,推动了科普作品创作事业的发展,对提高全民科学素养、营造科技创新环境、弘扬科学创新精神的项目。其中前三完成人必须为在湘的中国公民,第一完成单位必须为在湘的组织。

  (五)湖南省科技进步奖(企业技术创新工程项目类别):要求完成单位必须是在湘并列入省级以上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的企业(一个项目只奖励一个单位)。项目应当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一是创新性突出,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创新能力建设(创新人才、研发机构、创新资产、产学研合作机制)及有效的创新投入,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技术创新体系,形成了较强的持续创新能力和发展能力。通过关键技术创新、系统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解决了产业发展的共性技术、关键技术和配套技术,掌握了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形成的产业关键技术及产品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以上。二是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显着,技术创新工程经过两年以上的实施和应用,主要技术及产品市场占有率较高,产生了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且每年新技术或者新产品的收益增长比例较高,实现了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的市场价值。三是推动行业或产业科技进步作用明显,通过共性技术、关键技术和配套技术的开发、创新和集成,形成、拓展了产业链,发挥了较强的辐射和带动效应,提升了产业及行业的技术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促进了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升级或者产品的更新换代,形成了较大生产规模、较高生产水平和较强的配套能力。

  (六)湖南省国际科技合作奖:要求所推荐的候选人为非中国籍的科学家、工程技术人员、科技管理人员或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开发、管理等的外国组织,在与我省开展双边和多边国际科技合作中取得重大科技成果,对湖南经济与社会发展有重要推动作用,并取得显着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二、推荐办法和要求

  2013年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采取推荐单位推荐的方式。请各推荐单位认真做好2013年度湖南省科技奖励推荐项目的遴选、推荐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并登录“湖南省科技奖励网络申报系统”(http://222.240.216.92/),使用推荐单位号和登录口令进入推荐系统,按要求组织网上申报。具体网上申报时间另行通知。

  三、推荐书填写要求

  推荐书是湖南省科技奖励评审的主要依据,请各推荐单位按照《2013年度湖南省科技奖励推荐工作手册》的要求认真组织各申报单位填写,重点突出项目的重要科学发现、主要技术发明或者科技创新内容。推荐书应当完整、真实、可靠,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

  非涉密通用项目的推荐材料,均需登录湖南省科技奖励网络申报系统,按照要求在线填写、提交和推荐。专用项目按保密要求,参照《2013年度湖南省科技奖励推荐工作手册》中模板填写的推荐书纸质材料,并按照手册对电子版的要求准备纸质材料附件,并准备推荐书和附件(完整版)纸质版20份交送专用项目推荐单位涉密项目管理机构保管,待评审时再组织统一上报。网络申报仅按照电子推荐书模板要求填写基本信息,并附对电子版本内容的脱密说明文件。

  四、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推荐单位按要求,认真做好2013年度湖南省科技奖励推荐项目的遴选、推荐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并在本系统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以正式公函的方式报送项目推荐材料。发函要求为:各市州推荐单位应是人民政府或办公室发文,省直有关厅局、行业主管部门、高等院校及其他项目等推荐单位应是单位发文并加盖单位公章,社会力量设奖的推荐单位应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一)通用项目

  “推荐材料”包括:(1)通用项目推荐函一式2份,内容应包括通用推荐项目公示情况及结果,通用推荐项目汇总表一式2份(从推荐系统中直接打印);(2)纸质推荐书1套(原始件,其中推荐书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打印的推荐书必须与电子版的版本号一致);(3)推荐书和附件及汇总表电子版1套;(4)进步奖科普类项目还需附2套科普作品。通用项目不得有涉密内容。

  (二)专用项目

  专用项目指湖南省技术发明奖、湖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国家安全与国防类项目,网络申报请下载电子推荐书模板按要求填写基本信息,并附对电子版本内容的脱密说明文件。完整版纸质材料交送本单位涉密项目管理机构保管,待评审时再由专用项目推荐单位报送至受委托的相关管理部门;报送我办的“推荐材料”包括:(1)专用项目推荐函一式2份,内容应包括专用项目推荐公示情况及结果,专用项目推荐汇总表一式2份(从推荐系统中直接打印);(2)专用项目书面推荐书(申报系统模板填报版本)及脱密说明文件1套;上报书面推荐书不得有涉密内容。

  五、推荐截止时间

  (一)推荐项目书面材料及电子版请于2013年2月28日前报送我办,逾期不予受理。

  (二)为了保障网络推荐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按推荐单位分类确定各推荐单位网络推荐截止时间,请积极配合并按要求做好网络推荐工作,具体时间要求如下:

  1、市州科技局网络推荐工作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2月23日。

  2、省直有关厅局、行业主管部门网络推荐工作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2月25日。

  3、高等院校及其他推荐单位网络推荐工作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2月28日。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

  通讯地址:长沙市岳麓大道科技大厦509室

  邮    编:410013

  联系电话:罗利华0731-88988877

  段爱珍0731-88988742

  欧阳辉0731-88988875

  传真电话:0731-88988875

  电子邮箱:hnosta@qq.com

  湖南科技奖励工作QQ:976076711

  七、推荐单位管理账号获取步骤

  1、各推荐单位管理员申请加入湖南科技奖励QQ群:4721720,验证信息填写“推荐单位名称”;

  2、从群共享中下载“申报系统推荐单位登录权限获取登记表”后传真发到0731-88988875;

  3、正式开网时间确定后,奖励办将通过QQ群和邮箱下发推荐单位管理账号;

  4、推荐单位管理员通过账号登录系统生成本推荐单位各奖种推荐号,下发给申报项目进行项目申报。

  2013年度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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