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专利代理机构建设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5-15    浏览次数:3

各市知识产权局,各专利服务机构: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区开展全民发明创造活动的决定》(桂政发〔2011〕8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发明专利倍增计划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9号)精神,根据自治区财政厅、科技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专利服务发展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财教〔2012〕277号)的要求,我局决定组织开展2013年度专利代理机构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建设内容。

  设立专利代理机构(分支机构),服务广西发明专利倍增计划;建立完善适应代理机构的专利流程管理和检索系统;开展专利电子申请应用;开展专利普及、专利挖掘、专利转化、专利“扫零”、企业管理标准贯标等服务。

  (二)考核指标。

  1.设立专利代理机构(分支机构),开展专利代理业务;

  2.建立完善适应代理机构的专利流程管理和检索系统;

  3.专利电子申请率达到95%以上;

  4.代理发明专利申请300件以上,其中2013年完成100件以上(该指标申报单位可根据自身能力提高,我局将根据发明专利代理量分等级支持);

  5.帮助20家以上“扫零”企业完成发明专利“扫零”,其中2013年完成10家以上;

  6.选派2人以上专利服务人员参与自治区专利特派员工作。

  (三)实施期限。

  2013年7月至2014年12月。

  (四)计划资助经费。

  每个课题不超过60万元。

  (五)申报的特殊要求。

  申报单位须为2013年以来新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含区外代理机构在我区设立的分支机构),分支机构须联合区内专利服务机构共同申报,并以区内专利服务机构为第一承担单位。

  二、申报受理

  (一)申报材料。

  《2013年广西专利服务发展课题申报书》及相关材料一式两份,同时将电子版发到gxipoxt@163.com。

  (二)受理时间。

  项目的申报受理截至日期为2013年6月15日止,逾期不再受理。

  (三)受理地点。

  为提高办事效率,请报送申报材料的人员届时携带身份证到自治区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处办理相关手续。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自治区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处 莫俊淼

  电 话:0771-2613455

  地 址:南宁市新竹路20号1号楼413房

  邮 编:530022

  附件:2013年广西专利服务发展课题申报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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