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人专[2006]351号),经省自然科学研究人员高级(副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以下21位同志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现将具体名单公示如下:
一、副研究员(20人)
张 娟 浙江省科技信息研究院
贾玉平 浙江省科技信息研究院
庄晓伟 浙江省林业科学研究院
王衍彬 浙江省林业科学研究院
沈爱华 浙江省林业科学研究院
张 骏 浙江省林业科学研究院
施佳慧 浙江体育科学研究所
肖国强 浙江省海洋水产养殖研究所
郑春芳 浙江省海洋水产养殖研究所
朱俊杰 浙江省淡水水产研究所
徐小燕 浙江省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龚 勤 杭州市科技信息研究院
施勇峰 杭州市科技信息研究院
皇甫伟国 宁波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陈若霞 宁波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金树权 宁波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王海棠 温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苏朝安 丽水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程文亮 丽水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曹美娟 丽水市科技信息中心
二、高级工程师(1人)
朱正菲 浙江省能源与核技术应用研究院
对上述人员公示期限为7天,如有举报或投诉的(单位举报函件请加盖公章,属于个人投诉或举报的必须采用实名),请于2011年12月8日前将意见反馈我厅。
联系人:人事处 刘佳敏;监察室 曹保华
电话:0571-87054050(人事处),0571-87055848(监察室);传真:0571-87054050
联系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3号浙江省科学技术厅513室;邮政编码:310006。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二○一一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