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2014年第一季度软件企业认定和软件产品登记的函

发布日期:2014-05-21    浏览次数:3

  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发展改革委:

  根据《软件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联软〔2013〕64号)和《软件产品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第9号令),2014年第一季度,经上海市软件企业认定联席会议办公室审核,上海诺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102家企业符合软件企业认定标准,认定为软件企业;复旦拓山人才测评系统-情商(EQ)测试软件V2.0等633个产品(其中进口软件产品1个)符合软件产品登记条件,进行软件产品登记;彪易电力资产管理软件V7.0(延续)等118个产品符合软件产品延续登记条件,进行软件产品延续登记;上海大汉三通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飞田通信FT-2010GPS车载终端嵌入式软件V1.0(延续)等57件产品符合变更条件,同意进行变更。请帮助落实相关政策。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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