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水办〔2011〕88号
各市(州)水务局,厅直属各单位:
为全面总结“十一五”期间全省水利人才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系统分析现状与趋势,部署下阶段工作重点和方向,经研究,现就报送“十一五”水利人才工作总结和“十二五”水利人才工作规划事宜通知如下:
一、“十一五”水利人才工作总结的内容
重点是总结“十一五”期间水利人才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积累的经验,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原因分析。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总结:
1.对“十一五”水利人才工作的总体评价。
2.水利人才工作的指导思想。
3.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开发。
4.水利系统干部职工培训工作。
5.水利人才体制机制创新。
二、“十二五”水利人才工作规划
主要包括各地各单位水利人才工作“十二五”规划思路、发展目标、布局内容和保障措施等。主要包括:
1.当前水利人才工作形势的总体判断及其特点。
2.“十二五”水利人才工作思路及发展目标。
3.“十二五”水利人才工作规划的主要内容及其重点。
4.保障规划实施的主要举措。
三、具体要求
1.请各地各单位高度重视此次总结工作,认真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十一五”水利人才工作的总结全面、客观、准确。
2.各地各单位“十二五”规划设想要充分考虑实际需求,确保提出的规划具有较强的前瞻性、科学性、可操作性。
3.各地各单位的材料要重点突出、层次清晰,重点反映“十一五”期间显示度高、取得实效的重点工作。字数请控制在5000字至8000字范围内。总结材料请于12月20日前以正式文件和电子邮件两种方式报送水利厅人事处。
联系人:黎定华 电话:86932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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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