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农业局,各地、州、市农业局,厅属各有关单位:
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1-2013年度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申报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13]18号)要求, 我厅将组织开展2011-2013年度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和数量
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以下简称"丰收奖")包括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农业技术推广贡献奖和农业技术推广合作奖三个奖项。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奖励取得显著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农业技术推广项目,分一、二、三等奖,全区推荐10个。农业技术推广贡献奖,奖励长期在农业生产一线从事技术推广或直接从事农业科技示范工作,并做出突出贡献的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和农业科技示范户(优先奖励各地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或重点培养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全区种植业、畜牧兽医、农机分别推荐基层农技人员4、4、3个,示范户分别为1个,畜牧兽医其他1个。农业技术推广合作奖,奖励在农业技术推广活动中做出重要贡献的农科教、产学研、相关组织等合作团队,全区推荐1个。
二、有关要求
(一)本次申报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的成果验收或评价(鉴定)时间为2010年3月31日至2013年3月31日。
(二)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丰收奖申报推荐工作,加强协调配合,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按照《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奖励办法》和《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进行申报。要把丰收奖奖励工作作为促进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和建设,激励广大农业科技人员的措施抓紧抓好,按期完成推荐工作。
(三)请各单位按照两个《办法》和通知要求,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可尽快与农业厅科教处联系分配相关用户登录名及密码,及时登陆"中国农业推广网"(http://www.farmers.org.cn),进入"丰收奖管理信息系统"模块,组织有关人员开展网上申请书填报,并于2013年5月10日前完成网上上报工作,同时下载打印申报书和附件,一并装订,一式八套寄送农业厅科教处,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单位:自治区农业厅科技教育处,联系人:万学英,联系电话:0991-2865898(传真),地址:乌鲁木齐市胜利路157号,邮编:830049,电子邮箱:xjnytkjc@163.com
自治区农业厅
2013年4月7日
附件:20130407 关于申报2011-2013年度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