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关于加强和深化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的意见》采取条目式的体例,分为切实强化领导责任、统筹推进六大任务、更加突出扶贫攻坚、着力打造联心工程4个部分,共19条内容。
第一部分,切实强化领导责任,从省级领导带头、发挥各级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职能、强化省直组长单位责任、县乡党委政府主动配合4个方面,提出了要求。
第1条,注重发挥省级领导的指导带动作用,强调加强对县域内联村单位的力量整合和面上工作的指导推动,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常委会进一步完善密切联系群众工作的规定》,增加了“每年到联系点调研不少于4次,在联系的贫困县再增加1个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的村,同时至少联系1个社区和企业。目前只联系1个贫困县的省委常委和副省长,以及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协副省级领导干部再分别增加联系1个插花型贫困县”。
第2条,强调发挥各级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组织、协调、推进职能。按照第10次领导小组会议要求,规定省领导小组每半年集中督查1次,每年度考评1次,减少督查次数,提高督查质量;按照“双向评议”考核办法,注重听取基层组织和干部群众的意见。
第3条,进一步规范省直组长单位的职责,强调示范表率、组织协调、沟通交流的工作职责;提出确定1名县处级干部兼任联系县双联行动领导小组副组长,专门负责双联工作;着眼于加强双联工作的协调配合,根据省委书记王三运在今年双联工作视频大会上的讲话要求,提出建立省市县三级组长单位定期会商和相邻区域联村单位沟通制度,杜绝“铁路警察、各管一段”的现象。同时,强调充分发挥联村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的示范带头作用。
第4条,着眼于发挥县乡党委政府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主导作用,切实解决一些县乡配合不力、对接不够、衔接不及时、只重视项目资金等问题,强调要主动加强与联村单位的沟通联系,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同时,着眼于解决“管得着的看不见和看得见的管不着”的问题,提出建立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工作机制,把省市县乡四级联村单位和联户干部的工作开展、日常管理、情况反馈、督查考核逐步纳入县市区委常态化管理,有利于部门之间资源整合,有利于打破条块分割的格局形成工作合力,用基层干部群众的话说,干部驻村了没有,干事了没有,基层最清楚,也最有发言权。
第二部分,统筹推进六大任务,共6条。突出双联行动的多元政策导向,细化实化了六项主要任务,并紧扣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明确了工作重点,旨在通过准确理解推进“六大主要任务”的丰富内涵,逐条弄懂弄通政策指向,又从相互联系中找准工作的着眼点和切入点,全面系统、统筹兼顾地加以推进,注重引导澄清以捐款捐物代替联村联户、把双联行动等同于扶贫开发、以手中掌握的资源和调动资源的能力有限而产生畏难情绪、怕增加行政成本而动摇工作开展等4种片面认识,让各类部门、每个干部找到工作的着力点与兴奋点。
第三部分,更加突出扶贫攻坚,从强化扶贫责任、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建立项目统筹机制、加强帮扶力量整合4个方面,进一步强化了措施。
第11条,着眼强化联县领导、联村单位、联户干部的扶贫责任,与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实施“1236”扶贫攻坚行动的意见》相衔接,提出“省直各组长单位兼任联系县双联行动领导小组副组长的县处级干部,同时也兼任县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副组长”,并着眼于双联单位和干部能够做得到、做得好,提出了指导贫困村修订扶贫规划、用好财政性产业扶持资金、帮助建档立卡,落实年度脱贫措施等工作要求,力求找到工作的着力点。
第12条、第13条,为了确保按规划办事和各单位用权、配置资源的公正性,着眼解决因为职责不同和资源调动能力不足的问题造成的不平衡和攀比的心理,增加了“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和“建立项目统筹机制”2个条目及相关内容,强调依据规划确定年度帮扶工作计划、帮扶项目和资金投向,禁止联村单位利用公共权力和公共资源倾斜照顾自己的联系点,防止引发攀比、避免出现人为堆砌的“盆景”;提出建立项目统筹机制,规定了相应的原则和程序。
第14条,着眼于探索由点及面、整体推进的扶贫路子,解决联村单位一家办不了、办不好的事情,提出加强帮扶力量整合,鼓励各单位在做好联系村工作的基础上,辐射带动周边贫困村。
第四部分,着力打造联心工程,从坚持群众路线、完善轮流驻村蹲点制度、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扩大社会力量帮扶效果、严格落实纪律要求5个方面,进一步规范联村单位和干部的行为,凸显双联富民行动的多元效应。
第15条,着眼打造“三大工程”,增强践行群众路线的主动性、自觉性和责任感、使命感,使双联行动成为践行群众路线的长效化机制,强调在双联行动中全面体现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让干部和群众双向受益。
第16条,为解决单位少数人联系、多数人不参与的问题,明确了“进一步完善轮流驻村蹲点制度”,对所有干部驻村入户提出了明确的时间、工作和纪律要求。体现实事求是的原则,结合各联村单位干部的人数和联系村的多少,注意不影响单位自身工作的正常开展,提出对于一个单位联系相邻数个村的,可以派出一个工作组轮流蹲点。
第17条,为提高双联工作的实效性,解决双联工作方式方法的问题,提出组成小分队或工作小组,专项负责某一方面工作,提高工作专业化水平;强调用群众听得懂、记得住的语言和方式开展工作,使群众能接受、会运用;强调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双联工作全过程,更加有效地从政治上武装群众、思想上引导群众、经济上帮扶群众、生活上帮助群众,做到“四个结合”,即坚持把政治引领和凝聚力量相结合、宣传政策与落实政策相结合、见人与见事相结合、改善民生与赢得民心相结合,不断提高双联干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
第18条,提出在双联行动中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济困,对正在开展的“人大代表在行动”、“政协委员助推双联”活动等成功做法予以制度化,鼓励倡导有帮扶意愿的商会和民营企业联县、联乡、联村,明确要求市(州)、县(市、区)做好牵线、衔接和跟进服务工作,利用双联行动平台,形成动员省内外力量参与扶贫济困的新机制。
第19条,为确保双联行动健康开展,对强迫捐款捐物、借双联名义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活动、增加基层负担和损害群众利益等行为,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明确具体的纪律要求,并提出在县以上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向所在地区干部群众公布,确保及时发现、纠正和查处违纪行为。(甘肃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