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公示表
项目名称 |
吉林省集安市云水路道路及配套管网工程 |
建设单位 |
集安市日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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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集安市 |
建设规模 |
新建1条道路,道路总长1640米及管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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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审批部门 |
吉林省环保厅 |
总投资额 |
22844.2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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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单位 |
吉林省冶金研究院 |
环评负责人 |
修磊 |
电话 |
851612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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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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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位于集安市,莲东街以东,电厂街以西路段,本项目总投资22844.2万元,占地为市政道路用地,本项目新建道路总长 1640m,道路红线宽度 40m;设双臂400W和 250W高压钠灯106套,新建1座箱式变电站;修建钢筋混凝土箱涵2 个,钢筋混凝土圆管涵1个;新敷设DN400~DN600供水管网总长 1615m,敷设 d500~d800 雨水管线总长度为 3202m,敷设De500~De800 污水管线总长度为 1852m,新建规模 2.0 万 t/d 污水提升泵站; 敷设DN450~DN800供热干线总长度为3180m; 并敷设电力管道21320 m;通讯管道1800 m;燃气管道1640 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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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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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施工机械噪声及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通过运送垃圾处理厂及生活污水排入设置的移动防渗旱厕后,不产生二次污染及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很小;噪声污染是短暂的,随着施工的结束而结束,通过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对设备进行养护及降速等措施,施工时对周围声环境质量很小;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施工期扬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也可以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本工程营运期对道路两侧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影响甚微。对两侧居民采取相应措施后,可确保居民不受交通噪声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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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联系方式 |
信件反馈 |
邮编:130051 地址:长春市经济开发区浦东路 收件单位:吉林省环保厅环评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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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反馈 |
联系人:苗成凯 电话:0431-89963069 0431-899630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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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概况
(一)建设项目的地点及相关背景
集安市地处吉林省东南部,近年来工业经济实力稳步提升,由于全市经济发展较快,积累逐年增多,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也有了较大的投入。规划了市区道路网的格局,并于近期对部分主干道路进行了改造。但目前道路系统仍很不完善。
城市基础设施状况是城市发展水平和文明程度的重要支撑,是城市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物质条件,是城市化建设的根本。随着城市人口不断增加,对城市基础设施需求也不断增加。没有完善的基础设施条件,城市化建设将缺乏发展后劲和动力,也将成为城市化建设的阻碍,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将为城市化进程提供物质保障。
要加快城市化建设,基础设施的建设势在必行。本项目建设的云水路既是集安市东西向关键性交通干道,也是城市重要的景观长廊。因此,本项目道路的建设对缓解市内交通将起到重要的作用,同时,配套建设地下给排水管网、供电管线、供热管网、燃气管网及通讯管线,营造良好的基础设施环境,提升招商引资的硬件条件,为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夯实基础。
根据国务院1998年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受集安市日新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吉林省冶金研究院承担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二)项目名称、建设性质、生产规模
项目名称:吉林省集安市云水路道路及配套管网工程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集安市,莲东街以东,电厂街以西路段。本项目新建道路总长1640m,道路红线宽度40m,绿化带面积8682m2;高压钠灯106套,新建1座箱式变电站;修建钢筋混凝土箱涵2 个,钢筋混凝土圆管涵1个;新敷设供水管网总长 1615m,敷设雨水管线总长度为 3202m,敷设污水管线总长度为 1852m,新建规模 2.0 万 t/d 污水提升泵站;敷设供热干线总长度为3180m; 并敷设电力管道21320 m;通讯管道1800 m;燃气管道1640 m。
(三)投资
工程总投资22844.20万元,全部为建设投资,拟全部自筹解决。
(四)本项目工程
1、道路工程
云水路为城市主干路Ⅲ级,道路全长1640m,西起莲东街,东至电厂街;道路横断面为:红线宽度为40m,机非混行车道为15.0m,侧绿化带2×3.0m,机非混行车道2×4.0m,绿化带2×2.0m,人行道2×3.5m。总铺装面积为62378m2。设双臂400W和250W高压钠灯106套,新建1座箱式变电站;修建箱涵2 个、管涵1个。
2、给水工程
供水管线位于道路北侧,距道路中心线19.55m,本项目共敷设供水管网总长1615m,管径为DN400~DN500。管材采用K9 T型接口球墨铸铁管。
3、排水工程
(1)污水
本项目共敷设De500~De800污水管线总长度为1852m,位于机动车道下,管道基础采用300mm砂垫层基础,管材选用HDPE双平壁钢塑复合缠绕排水管。
污水提升泵站:
本项目拟新建污水提升泵站,位于粮丰街与云水路交汇处,占地1372 m2,设计规模为2.0万t/d,
(2)雨水
本工程共敷设d500~d800雨水管线总长度为3202m,雨水管道采用HDPE双平壁钢塑复合缠绕排水管。
4、电力工程
电力管道为排管形式,选用2×4排Φ175和1×4排Φ150的CPVC管,本项目共敷设21320m。
5、供热工程
本项目为莲东街至电厂街之间云水路供热一次网工程,沿云水路分东西两条干线敷设,东向干线管径为DN800,西向干线管径为DN500。本项目共敷设DN450~DN800供热干线总长度为3180m,位于人行道下。
6、通信工程
本项目考虑通信事业的发展需要,按统建共用的原则,为各通信企业统建共用地下通信管道,预埋地下通信塑料管道。
通信管道采用地下塑料管道。管群主体采用HDPE6孔梅花管的管群组合,管群敷设长度1.8km。管道敷设在人行道内。
7、燃气工程
本项目共敷设De200中压燃气管线总长度为1640m,压力0.30MPa,流量5.0Nm3/s,位于人行道下,埋深2m,管材为聚乙烯燃气专用管道
8、三场情况
拌合场:项目所需沥青混凝土均为商品料,由当地市政拌合场提供,市政拌合场均位于城镇郊区,周围均为农田、荒地,附近无居民等敏感点分布。
取、弃土场:由于本项目在道路及管网等工程建设中,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可作为本项目所需土石方用量,填方量等于挖方量,故本项目不设置取弃土场。
施工场地:本工程共设置临时施工场地1处,占地为空地,本工程临时占地1000m²。周围为空地、荒地,附近无居民等敏感点分布。
二、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一)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现状
从大气监测结果可以看出,评价区内监测点位中各监测因子均满足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二级标准要求,环境空气质量较好。由监测结果可以看出,地表水体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相应水体类别要求。由声环境现状监测可知,区域内所有监测点位昼间、夜间环境噪声值满足GB3095—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相关标准要求。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1)生态环境
生态评价范围为拟建道路(管线均沿道路铺设)中心线两侧各200m范围,约0.656km2。
(2)环境空气
环境空气评价范围为与生态环境评价范围相同。
(3)地表水
本次地表水的评价范围确定为鸭绿江集安市区上游500m断面至集安市区上游1000m断面,全长约6km的河段。
(4)噪声
噪声评价范围为道路中心线两侧200m范围内。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1、生态环境影响
(1)植被的变化
本项目的建设不砍伐树木,所占地主要为空地和现有土路,基本不破坏植被,对周围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2)生物多样性的变化
本项目所在区域为城市生态系统,所占土地多为现有道路、空地,不破坏植被,对生物多样性影响甚微。
(3)改变了地表径流
由于本工程的建设,原有可渗透的土地,大部分变为不可渗透的人工地面,由于地表覆盖层的改变,增加了该地区降雨的地表径流量,减少了地下水的补给量。
(4)环境污染状况
本项目建成后,环境污染的因素相对增加,如人口增加导致燃料的增多,车辆的增加导致汽车尾气的污染,进而增加了废气的产生量等等。
(5)景观的变化
项目建成后将以人为景观为主、自然景观为辅,高低落差有致的现代化建筑群与绿地相结合,进一步改善了长春市的现代化形象。
保护措施:
(1)生态资源保护
a.合理规划,做好土石方的纵向调运,尽可能减少临时占地。
b. 加强对施工人员环保意识教育,保护自然资源,取土应按设计要求进行。
c. 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尽量减少过多的施工区域,缩短临时占地使用时间,施工完毕立即恢复植被或复垦。
d. 施工车辆在临时车道上行驶,以免损坏农田。
e. 所有临时占用的土地,所有可恢复的土地,事后都应恢复生态。
(2)生态恢复措施
本项目临时施工场占地为空地,规划在道路及配套工程实施中合理使用临时占地,缩短占用时间,工程竣工后及时清理覆土留为以后绿化用地。
(3)路网绿化栽植建议
①本项目绿化应按区域总体规划,沿线视路基形式、路段所处环境特征、路容景观及诱导视线路宽、交通设施等要求,逐个路段专门设计。
②道路两侧绿化除考虑路基防护外,还应考虑路网景观及环境保护作用,如水土保持、降噪、防治空气污染等,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并与当地园林管理部门相配合,统一规划绿化带。
③在人行道两侧种植果树、柳树或白杨树。靠车行道一侧栽种低矮品种灌木、草皮、花卉,这样既能防尘和隔音,又不影响视线,分车带较宽的种植高大直立乔木为主的绿化,较窄的分隔带种植小树冠的常青树,地面铺设草皮、花卉并围以绿篱等。
2、地表水环境影响
(1)道路施工对地表水体的影响
施工期施工机械跑、冒、漏的污油,露天机械被雨水冲刷后产生的油污,生活垃圾,堆放的建筑材料被雨水冲刷等将会对地表水环境质量产生一定的影响。
(2)施工材料堆放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
各筑路材料的运输、施工等过程,均会引起扬尘,这些尘埃会随风飘落到水体中,会增加水体的浑浊度,使水体收到一定的影响。
另外,如果管理不善路基、路面堆放的筑路材料会被雨水冲刷而流失,若在河流附近,会流入水体,加重河流的污染程度。
保护措施:
应对施工材料采取物料堆放修建维护结构、篷布覆盖等措施,采取该措施后可明显减轻该类污染源对环境的污染,减少物料损失。这种影响是暂时的、短暂的,对地表水体的影响的轻微的。
(3)施工人员对地表水体的影响
由于本工程建设较为分散,施工人员均为附近居民,工地不设食堂、浴池等,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不外排,因此不会对地表水体产生污染。
3、环境空气的影响
施工期产生废气污染物主要是扬尘、粉尘,建筑施工过程中扬(粉)尘的来源主要来自土地平整、挖掘、建筑材料装卸运输过程,如水泥、建筑用砂、石灰等。
此外,路面铺设过程中会散发少量的沥青烟,但由于是短时流动作业,不会对市区内临近居民产生明显影响。
(1)施工期沥青烟环境空气影响分析与评价
施工期沥青拌合场产生的沥青废气来源于沥青加热过程。
根据调查,本项目不设置拌合场,原料均来自于现有沥青拌合厂成品。
(2)施工期粉尘和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施工期间产生许多弃土和扬尘,主要来自车辆装载过多运输时散落的泥土、车轮沾满泥土导致运输公路上布满泥土。另外,工程施工时的土石方处置不当,建筑材料的运输和堆放过程产生扬尘和粉尘。这些扬尘和粉尘晴天会造成尘土飞扬,遇雨天则会满地泥泞,严重影响了环境空气质量。
管线施工中土方挖掘和堆土扬尘随施工路段不同而异,影响局部环境,属短期影响,其影响随施工结束而消失。
保护措施如下:
(1)在施工时,路基应及时分层压实,并注意洒水降尘,运送散装含尘物料的车辆,尽可能用蓬布遮盖,对运输砂石料的车辆应限制超载,以免沿途洒漏,减少粉尘污染环境。
(2)粉状原材料如水泥、石灰等应罐装、袋装,禁止散装运输,堆放应有蓬布遮盖。在进出砂石料场的主要运输道路及施工现场应配备洒水车,定期定时洒水,可有效地吸附装卸、运输砂石料产生的扬尘。
(3)在本项目的施工场地周围设置沙土围栏,用土工布固定,并在其设截土、沙沟,工程完成后回填。
4、声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间,噪声主要产生于道路建设施工和管网的铺设施工,施工机械的作业,如基础打桩、设备安装等及运输工具的交通噪声。施工中使用的机械如挖土机、推土机、压路机、搅拌机、吊车、运土汽车等各种施工机械设备运行中产生的噪声值。这类施工机械绝大部分是移动性声源,但移动性声源随区域范围不同及影响有所差异。
保护措施:
(1)工程环境敏感点为拟建道路沿线附近居民,为减轻施工期对其造成的影响,施工噪声应尽量避开夜间的休息时间,晚10:00点至第二天早6:00点期间应停止施工。
(2)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在市区内临近拟建道路附近居民附近施工前应充分做好施工前准备工作,禁止强噪声施工机械在昼间作业;最大限度缩短施工期,避免干扰居民正常休息。
(3)施工设备必须采用先进合理施工机械,属低噪声设备,并定期保养、维护,合理选择施工方法、施工场界,在施工过程中,减少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程度。
(4)建筑材料运输、装卸过程中在敏感点附近车速要降至20km/h,禁鸣笛。
(5)对工程较大的路段,要有防护设施如禁行线、禁行灯、木桩标志等,其设置位置应远离路边0.5m处。
(6)对待危险的路段,如水管铺设时,管道深2—3m时,对附近居民宣传不得有儿童靠近逗留。
(7)施工人员有义务随时警告行人注意安全,提示行人按指定路线通行。
四、建设项目评价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
本工程道路区域两侧主要为居民、大棚等,项目永久占地包括原有道路及空地等,临时占地均为空地,本工程不涉及砍伐及居民拆迁工程,待项目建成后,拟建道路两侧最近居民为道路两侧10m处居民。根据本项目环境敏感点,确定本项目环境保护目标为沿线居民和鸭绿江。
五、环境保护措施的技术、经济论证结果
本项目环保投资167万元,经采取措施后,可将污染物排放量降到最低,且均可满足各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六、公众参与
在收回的调查表中,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比较了解,被调查者对环境质量状况大都很满意或较满意。综上,本项目公众参与严格按照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实施,符合相关要求,被调查人员均为附近居民,调查结果合理可信。
七、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为吉林省集安市云水路道路及配套管网工程,属于非盈利性公益事业。其环境效益大于环境损失。本项目的建设改善和加强了城市环境与城市景观,美化了市容,促进了当地经济快速发展,具有较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其建设符合产业政策要求,符合当地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工程建设产生的“三废”、噪声及生态影响在采取有效污染治理措施后,对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因此,从环境角度来看,本项目的建设合理可行。
八、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集安市日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主任 联系电话:13844537171
环评单位:吉林省冶金研究院
联系人:修工 联系电话:851612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