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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民县种子站与县刑侦大队联合查处一起假种子案

发布日期:2013-04-16    浏览次数:6

  裕民县种子管理站在3月21日联合执法大检查中,发现某一农户有购买假冒kws3376玉米种子,执法人员依据这一线索对该农户进行了实地调查。发现在其家中确有蓝色塑料编织袋包装的340公斤的包衣玉米假种子。执法人员对这位农户做了大量的工作,这位农户非常配合,给执法人员提供了购种凭证,有销售人员的姓名和手机号码,显示是额敏县某经销店出售的。

  3月23日,裕民县种子站执法人员协调kws3376品种的代理商,经代理商与总部协商,同意以市场销售的真实种子换回这批假冒种子。当执法人员带着种子到其家中时,假冒种子搬离了原位置,这位农民声称种子已被拉走,拒绝配合,但在与其儿子的单独谈话中,父子二人的说法不一致,种子执法人员请求公安机关予以协查,公安人员协查比较顺利,这位农户同意调换种子,并说出与其一起购买种子的另一位农户罗某和额敏县销售该种子的具体经销网点。

  3月24日下午,裕民县种子管理站与县刑侦大队执法人员一起到额敏县进行调查,发现额敏县华丰种子经销部的电话和法人与裕民县农户提供的购种凭证的记录一致。在刑警人员的劝导下,经销人员取出了所有销售凭证,凭证显示:自去年10月以来,共计销售假冒kws3376玉米种子10600公斤,涉案金额达31.8万元。该批种子主要流向裕民县、额敏县和托里县。在额敏县经侦大队的配合下,找到了该经销店的负责人,并对其种子库房进行搜查,没有发现该批假冒种子。

  目前,裕民县种子站已将案件移交给额敏县种子管理站和额敏县经侦大队,该案件所有的后续执法程序由额敏县经侦大队和额敏县种子管理站进行办理,裕民县刑侦大队和种子管理站将全力配合完成该案件的查处,将该案件办成一件实案、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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