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贫办发〔2012〕8号
临沂、淄博、济宁、潍坊、日照市扶贫办、财政局,平邑县、郯城县、泗水县、莒县扶贫办、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统一部署,省里组织专家对你市(县)报送的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沂蒙革命老区扶贫开发创新试点项目进行了评审,并报中央进行了审核备案,现予以批复。同时,一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今年是我省启动实施创新试点项目的第一年,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特别是各项目县要充分发挥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切实做好项目的组织领导及牵头协调工作,大力推进项目顺利实施。
二、规范组织实施。各地要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公告公示制,切实加强项目和资金监管,确保项目建设规范顺利进行,补助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三、加快项目建设。各地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建设内容、投入规模等,抓紧启动项目建设,确保于2013年4月20日前完成2012年度建设任务。
四、加强考核验收。省里将建立项目考核评价机制,对项目资金筹措整合、建设进度及管理等进行年度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作为下一年度安排资金的主要依据。项目完成后,要及时对项目建设进行认真总结评价,做好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向省扶贫办、省财政厅提出验收申请。省扶贫办、省财政厅将在收到验收申请后,统一组织验收。
五、做好宣传总结。各地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切实加大宣传力度,为项目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对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认真对待、及时解决,确保项目建设质量。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