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转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
信息化部公告》(2015年第64号)的通知
各市(地,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绥芬河市、抚远县工信主管部门:
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5年第6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本地区实际,按照自愿的原则,组织有关电镀企业申请规范公告,并于2016年1月29日前将申请材料报送省工信委节能处。
联系人及方式:金世哲 电话:0451-82626662
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