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总体规划纲要

发布日期:2014-02-21    浏览次数:2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省交通运输厅《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总体规划纲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4年2月7日

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总体规划纲要

省交通运输厅

  前言

  武汉位于长江黄金水道与京广铁路交汇处,是我国中部地区的中心城市,是全国重要的工业基地、科教基地和综合交通枢纽,也是长江中游吞吐量规模最大、水运市场最活跃、航运要素最密集的对外开放港口,在我国中部地区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为充分发挥长江水运优势,推进武汉城市圈和长江经济带建设,将湖北省打造为中部地区加快崛起的战略支点,湖北省在“十一五”初期提出了以武汉新港和武汉城市圈为主要依托,建设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的战略构想。

  为充分发挥长江黄金水道潜力,带动流域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国务院于2011年初印发《关于加快长江等内河水运发展的意见》,明确要求“加快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推进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和重庆长江上游航运中心建设”。将建设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纳入国家战略,标志着长江航运和沿江经济进入了加快发展的新时期。

  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战略部署,切实推进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建设,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组织编制了《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总体规划纲要》。在研究范围和重点上,本规划纲要着重突出武汉新港,兼顾武汉城市圈其他港口发展;重点关注长江干线,以及其他为武汉新港集疏运服务的重要内河航道和陆路通道;着眼于服务中西部腹地,着力构建对接长江上中下游、沿海港口和现代物流的港航服务体系,同时从战略层面将航运中心相关的临港产业等纳入研究视野。本规划纲要现状基础年为2012年,规划水平年为2015、2020和2030年。

  一、战略意义

  建设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是国家加快开发利用长江黄金水道、带动流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举措,不仅有利于湖北省的发展,而且将对促进长江中游地区城市群建设、推动对外开放和沿江产业布局、完善中部地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加快中部崛起等发挥重要作用。

  (一)建设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长江内河水运发展的意见》要求,充分发挥长江黄金水道作用,带动流域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战略举措。

  长江黄金水道横贯我国东、中、西部地区,是我国内河水运最发达、运输规模最大的通航河流,是沿江地区产业布局和对外开放的重要依托,也是我国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纽带。2011年初,《国务院关于加快长江等内河水运发展的意见》正式出台,标志着长江航运和沿江地区经济发展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历史阶段,该文件明确要求“加快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推进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和重庆长江上游航运中心建设”,正式将建设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纳入国家战略部署。当前,长江干线上中下游航道系统治理全面展开,沿江产业开发深入推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重庆长江上游航运中心建设等也取得了重要进展。建设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就是要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适应长江航运和流域经济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进一步发挥长江黄金水道低成本、低能耗、低污染的优势,带动沿江产业聚集和布局调整,促进东中西部经济交流和对外开放,缓解能源、资源和环境压力,为流域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建设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是推进武汉城市圈和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加快打造中部崛起经济增长极的重要手段。

  武汉城市圈是湖北省生产要素最密集、产业基础最好、经济发展最具活力的地区,与湖南长沙、江西南昌、安徽合肥等都市圈共同构成长江中游城市群,其区位条件、产业基础、科技教育、人力资源等优势突出,武汉城市圈、长株潭城市群、环鄱阳湖经济区、皖江经济带等均已纳入国家战略,是中部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在未来国家经济发展格局中,长江中游城市群将发挥更大作用,成为新的增长极。建设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就是要进一步提升长江中游地区现代航运服务水平,降低企业物流成本,改善投资环境,为长江中游城市群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提供更加有利的条件。在一定程度上,围绕国家加快中部地区崛起的战略部署,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应努力发挥与上海国际航运中心之于长三角、天津北方国际航运中心之于环渤海、大连东北亚国家航运中心之于东北振兴、重庆长江上游航运中心之于西部大开发等相类似的战略抓手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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