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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3-15    浏览次数:8

宁财(会)发[2013]64号

  各市、县(区)财政局、自治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3]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厅。

  附件:财政部关于印发《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

  宁夏财政厅

  2013年1月23日

  附件: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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