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中心 » 宁夏 » 科技厅 » 正文

自治区科技厅关于举办科技政策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3-20    浏览次数:4

各市县(区)科技局,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学习了解国家和自治区出台的科技政策内容,让各市县(区)科技部门、相关企业准确理解并熟悉《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研发项目鉴定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文件,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加大研发投入。自治区科技厅将举办“科技政策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和人数

各市、县(区)科技局及有关企业负责人,请各市、县(区)科技局通知所辖区企业参加(已经在执行企业研发项目加计扣除的企业不再参加会议)。

二、培训时间

nth="4" year="2013" w:st="on">2013年4月2日

三、培训地点

贺兰园艺产业园科研大楼(金沙生态园内)

注:第一条路线:109国道平罗方向过京藏高速荷兰出口,向北过十字路口红路灯向北value="1.4" unitname="公里">1.4公里丁字路口向西拐value="1.7" unitname="公里">1.7公里即到丁字路口有彩旗指示。

第二条路线:正源北街向北过绕城高速立交,丁字路口向东看到有常信路标像北转弯顺路看到彩旗即到。

第三条路线:在银川长途汽车站左313路公交车到终点站海吉星站。

联系电话 :8086925    8086924   8086945

四、培训课程

1、《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研发项目鉴定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文件。

2、企业研发项目加计扣除过程中需要注意事项。

3、企业研发项目加计扣除统计方法。

五、培训费用

参会人员往返交通费由参会人员单位承担,学习期间的培训费用由自治区科技厅承担。

六、其他事项

(一)请各市县(区)科技局于nth="3" year="2013" w:st="on">2013年3月25日(星期一)前将本部门及所辖区企业参加会议的人员名单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报自治区科技厅政策法规处。

(二)请参会人员于2013年4月2日(星期二)上午10:00前到贺兰园艺产业园科研大楼参加培训。

七、联系人员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员:易静华  

联系电话:0951—5032792     13895670176

传真电话:0951—5032792

电子邮箱:nxgykj@163.com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nth="3" year="2013" w:st="on">2013年3月18日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