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黑安监发〔2015〕40号)

发布日期:2015-12-21    浏览次数:4
各市(地)、省直管县(市)安全监管局,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安全监管局:

    现将《黑龙江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意见》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如在工作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反馈。
    联系人:周存友;联系电话:0451—87016199。

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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