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有关部门,各区、市(县)发展改革局、经开区产发局、高新区产发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贵阳市委、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制造业的意见》(筑党发〔2013〕25号)精神,切实把握好贵阳市与中关村合作的契机,加快提高科技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能力,加速高科技成果产业化步伐,促进我市高技术产业的发展,实现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我委将开展2014年第二批贵阳市高技术产业发展示范项目的申报工作。此批贵阳市高技术产业发展示范项目支持重点,一是高技术产业化项目;二是高技术产业类的中关村签约项目,三是围绕物联网、电子商务、信息惠民等实施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项目;四是高技术产业创新能力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贵阳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二)单位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
(三)单位具有实施项目所需的资金、技术、人员等条件;
(四)申报项目须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条件,属于(1)有较高创新水平,体现我市高技术产业的先进水平和发展方向,具有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项目;(2)有利于调整优化我市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技术结构,促进我市产业提档升级的项目;(3)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社会贡献率高,能够增加财税收入,有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的项目;(4)具有示范带头作用,有望形成创新能力突出、产业链完善、产业特色鲜明的重大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
(五)项目已完成前期工作,已开工或具备开工建设条件;
(六)贵阳市与中关村产业合作具备以上条件的项目。
二、申报程序及时间
(一)各区、市(县)发展和改革局、经开区产发局、高新区产发局负责组织申报及初审工作。初审合格后上报市发展和改革委。原则上不受理企业自行申报的项目;
(二)市属部门管理的项目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申请单位可直接向市发展改革委申报;
(三)项目申报材料电子版可传邮箱:gysfgwgjc@163.com;
(四)申报截止时间:2014年7月15日。
三、申报项目依据
(一)《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
(二)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商务部、知识产权局联合发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11年度)》
(三)《贵阳市产业发展指导目录》
(四)《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令第52号)
(五)《国家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令第54号)
四、申报项目所需材料(可在市发展改革委网站www.gygov.gov.cn/gysfgw下载)
(一)专项资金申请报告
(二)单位基本情况表和项目基本情况表
(三)项目实施方案
(四)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并附电子文本。
联系人:刘海谦蔡娟
联系电话:79890737989429
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