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6年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3-30    浏览次数:3

关于推荐2016年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的通知 

各市(州)工信局、长白山管委会经发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珲春市、农安县、集安市工信局(经济局),各县(市、区)经济局: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推荐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软函[2016]140号)要求,我们将继续开展2016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推荐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企业推荐条件 

  (一)吉林省境内注册的企业,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良好。 

  (二)两化融合工作具备良好基础,成效比较显著,对建立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有需求。 

  (三)具有建立实施管理体系的经验,如质量、环境、能源、职业健康安全、信息安全和信息技术服务等。 

  鼓励获国家或省部级质量奖的企业,2014、2015年省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各市(州、县)、各行业标杆(示范)企业积极申报。 

  二、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试点企业由各市(州、县)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各市(州)推荐试点企业数量5-10家,各县推荐试点企业数量1-2家。通过央企集团或有关行业协会推荐的企业不需要重复推荐。 

  (二)各市(州、县)信息化主管部门于2016年3月24日前将推荐表(见附件1)和申请材料(见附件2)纸质版(一式两份)盖章后报送省厅信息化推进处,电子版(可无公章)统一发送到联系人邮箱。 

  (三)推荐工作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省工信厅将组织专家评审申请材料向国家工信部推荐,持续组织贯标培训,跟踪贯标工作进度,并对试点企业符合条件的信息化建设项目给予引导资金支持。 

  (四)各市(州、县)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提高认识,将推进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作为引导属地企业战略调整、业务转型、组织变革、竞争力提升的重要抓手;要严密组织,加强指导,把握申报标准,严格审核申报材料。 

  (五)各申报企业应通过中国两化融合咨询服务平台的两化融合自评估系统(www.cspiii.com/zipinggu/)开展周期性自评估,评估结果将作为工信部试点评审的重要依据和参考;要积极参加工信部、省厅组织的培训、交流等活动;要保证申请材料质量,申请材料胶装成册。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汪 洋 0431-88905729 

  王 宏 0431-88904351 

  邮 箱:xxhtjcwangyang@126.com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新发路329号 

  邮 编:130054 

  附件1:2016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推荐表 

  附件2:2016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申请材料 

  省工信厅信息化推进处 

                                 2016年3月14日 

2016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推荐表.doc
2016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申请材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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