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业厅 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转发农业部办公厅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1-23    浏览次数:4

各市、县(市、区)农业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宁波不发):

     现将农业部办公厅、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农办计〔2015〕9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指导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部门项目管理办法》(国农〔2011〕169号)等文件的规定,抓紧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请县级农业部门和同级农业综合开发部门于2015年12月4日前将申报文件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纸质版和电子文档(PDF格式,内容包括附件资料彩色原件扫描)报送至省农业厅、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并通过农业部农发项目管理系统(www.nf.agri.gov.cn)进行申报登记。同时,填写“拟申报2016年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项目情况表”(附件2),并通过农民信箱报送。

联系人:省农业厅计财处应伟成,0571-86757812。

 

附件:1.农业部办公厅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pdf

      2.拟申报2016年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项目情况表.xls 

 

浙江省农业厅            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201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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