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发展改革委,省直有关部门,中央驻鲁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推进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经研究,拟组织筛选第三批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本批项目在领域安排上,主要围绕鲁政发〔2011〕15号文件确定的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和节能环保、新医药和生物、海洋开发和高端装备制造等重点领域。
二、所选项目要体现战略性和前瞻性。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达到国内或国际领先水平。产业化项目要具备成熟的规模化生产技术条件,具有较强的带动性,可以成为产业链的核心,带动上下游一体化发展,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和发展。
三、所申报项目应以重大产业化项目为主,也可申报对产业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关键共性技术开发项目和创新平台建设项目。承担单位应具有稳定的技术团队,较强的经济实力,管理规范。
四、项目应已开工或基本具备开工条件,原则上应在“十二五”期间建成投产或投入使用。
五、需提交的材料。产业化和平台建设项目应提供项目申请报告、配套条件相关附件等,重大技术开发项目应提供较为详尽的说明资料。
请你们认真做好项目筛选和申报工作,于9月20日前,将项目申报表、项目申请报告(见附件1、2)各一式3份,分别以正式文件和电子文档报送我委。
联 系 人:孙公平
联系电话:0531-86191843
附件:1、鲁发改高技958
2、山东省第三批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申报表
3、山东省第三批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申请报告编写提纲
2012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