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财政厅在政务大厅
实行“厅长接待日”制度的通知
厅机关各处室、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若干规定》及财政厅改进工作作风22条具体举措,今年在自治区政务大厅继续实行“厅长接待日”制度,进一步密切群众关系,及时了解群众意见建议,努力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充分发挥好“厅长接待日”桥梁纽带作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待地点
自治区政务大厅。
二、接待时间
每月第三周星期二上午9:00—11:30。
三、厅领导接待时间安排(见附件)
四、记录
办公室负责安排人员记录,并将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及时整理,提交有关处室办理。记录人员负责通知厅领导接待时间。
厅领导接待时间如与工作安排冲突,由办公室负责协调。
附件:区财政厅2013年厅领导接待日程安排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2013年3月21日
附件:
自治区财政厅2013年“厅长接待日”日程安排表
接待时间 |
接待厅领导 |
职务 |
分管工作 |
记录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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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苏安 |
党组副书记、副厅长 |
协助厅长主持财政厅日常工作,分管办公室(机关服务中心)、人事、预算、行政政法、经济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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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闽霞 |
巡视员 |
税政与条法(行政审批)、地方基金征收、财政政策研究、财会函授学校、老干部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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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怀明 |
总会计师 |
国库(国库支付中心)、会计、外经、政府外债管理、财政信息、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师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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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锋 |
副厅长 |
农业、农村公共财政支付(农村综合改革)、农业综合开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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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和清 |
副厅长 |
综合、教科文、社会保障、企业、资产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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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艳臣 |
纪检组长 |
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机关党委、纪检监察、财政投资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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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少文 |
副巡视员 |
协助董锋副厅长分管农业、农村公共财政支付(农村综合改革)、农业综合开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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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惠宁 |
副巡视员 |
协助张苏安副厅长分管办公室(机关服务中心)、人事、财政干部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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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苏安 |
党组副书记、副厅长 |
协助厅长主持财政厅日常工作,分管办公室(机关服务中心)、人事、预算、行政政法、经济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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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闽霞 |
巡视员 |
税政与条法(行政审批)、地方基金征收、财政政策研究、财会函授学校、老干部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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