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经信科技函〔2016〕1157号
各市、直管县经信委:
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安徽篇》,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发挥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示范带动作用,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皖经信科技〔2014〕13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就开展2016年安徽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直管县经信委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和标准,围绕《中国制造2025安徽篇》确定的十二大重点领域遴选和申报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二、申报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编写申报材料的相关要求,请按《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管理办法》可登录安徽省经信委门户网站(www.aheic.gov.cn)搜索下载。
三、示范企业申报分配指标:合肥、芜湖、蚌埠市各申报5家,其他各市均申报2家,省直管县各申报1家(多报不予受理)。
四、请各市、直管县经信委于10月20日之前将申报文件和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报省政务中心省经信委窗口(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逾期不予受理;企业申报材料及申报企业汇总表(见附件1)、企业基本情况表(见附件2)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
联系人:省政务中心经信委窗口,联系电话:0551-62999761。
省经信委科技处,联系电话:0551-62871823,电子邮箱:lims0001@163.com。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