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市科技局、财政局,各有关省财政直管县科技局、财政局:
按照财政部、科学技术部《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5〕140号),以及《山东省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鲁财教〔2006〕54号)的要求,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将对我省2009年度立项的国家级、省级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项目组织验收。为切实做好本次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依据及内容
1、验收依据:国家或省批复的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以及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项目任务书。
2、验收内容:富民强县实施方案的执行情况和总体目标实现程度;项目实施方案中所提出的各项技术、经济和社会效益指标的执行情况和效果;项目专项资金及各级配套资金的到位与使用情况;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组织和管理情况等。
二、验收材料
1、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见附件1);
2、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项目验收表(见附件2);
3、15分钟的项目多媒体(PPT)汇报;
4、相关附件:
①国家或省批复的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以及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项目任务书;
②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行动资金审计报告及附注。
③资金到位与支出情况证明材料,包括承担单位实际收到财政专项经费及配套经费拨款的明细清单和银行进账单复印件;承担单位项目财政专项资金支出明细统计表,财政专项资金单笔支出5000元以上的会计凭证及发票复印件等;
④实施专项行动过程中取得的各类成果的证明材料,包括鉴定报告、检测报告、生产现场及产品照片等。
三、验收准备
各项目县政府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实施单位做好总结验收的准备工作。
各项目所在市科技局、财政局要高度重视验收工作,加强对验收准备工作的指导,并对项目验收材料进行审核把关。
请各项目县于9月10日前将验收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xhbzxn@yahoo.com.cn(具体验收方式及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省科技厅张晓南,电话:0531-66777103
省财政厅牛 红,电话:0531-82669929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607号科技大厦1105房间
附件:
1、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
2、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项目验收表
3、2009年度国家及山东省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验收项目名单
山东省科技厅星火计划办公室
2012年8月10日
附件:关于做好国家、省级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项目验收的通知2012.8.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