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第一、三批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复核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9-28    浏览次数:1

  皖经中小服务函〔2016〕1158号

  各市、直管县经信委:

  根据《关于推荐第六批安徽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做好第一、三批安徽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复核工作的通知》(皖经信中小服务函〔2016〕602号)要求,按照《安徽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皖经信中小企〔2010〕214号),我委对第一、三批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以下简称示范平台)进行了复核。现将复核意见公布如下:

  一、合肥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等32家示范平台通过复核(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通过复核的示范平台要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组织带动社会服务资源的能力,主动开展公益性服务,积极承担政府部门委托的各项任务,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三、撤销安徽省技术创新服务中心、合肥瀚友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省天洁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淮南市轻纺中小企业创业辅导中心等4家单位“安徽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称号。请上述单位所属市经信委协助收回我委授予的“安徽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牌子。

  附件:第一、三批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复核通过名单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化委员会

  2016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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