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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4-26    浏览次数:4

关于做好201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

应用能力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做好201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免试人员范围: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免于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1、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2、取得硕士以上学位;

  3、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考试成绩合格的;

  4、取得计算机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

  5、援疆专业技术人员;

  6、参加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殊培养的(中、长期)学员,在特培期间或特培期满后,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

  二、工作安排

  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工作统一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指导和协调。

  2013年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采用上机操作的方式进行,统一考试题库、统一考试标准、统一考试管理系统。

  三、报名方式及注意事项

  1、报考时间自5月5日开始,11月20日结束,我厅报名截止时间6月3日,请报考者登录新疆人事考试中心(www.xjrsks.com.cn)网站,认真阅读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进行网上报名。

  2、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报名登记表》的科目选择和各项内容。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考生请于5月6日—6月3日携带《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到组织人事处办理报名手续。地州代码“16”,单位代码“045”

  4、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可自主选择参加4个科目(模块)的考试。

  5、因故未能参加农业厅统一报名者,请以个人名义到以下单位报名:

  (1)自治区人才服务中心代理部  单位代码“190”

  联系电话:0991-4633247

  (2)自治区职业介绍中心  单位代码“197”

  联系电话:0991-8890469

  (3)乌鲁木齐市人才服务中心  单位代码“038”

  联系电话:0991-4675201

  四、合格标准

  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专业技术人员,总分须达到180分以上。

  五、成绩使用办法

  1、达到国家每年公布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标准者,在评审同一级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其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有效期限为5年(有效期从考试当年算起)。

  2、达到自治区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标准者,在评审同一级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其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从考试当年算起)。

  六、收费标准

  按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32号文件有关规定,报名费每人15元,考试费每人每门(模块)40元,《人事考试成绩通知单》1元。

  七、免考要求

  免考人员须填写《申请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免考审批表》(附件)一式两份,经自治区职称办审核批准后可申报评审相应职称。凡申请免试人员,请带相关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于6月3日-14日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指派专人负责计算机报名及免试审批工作,个人申办不予受理。

  附件:申请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免考审批表

自治区农业厅组织人事处

201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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