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科技局、财政局,有关单位:
按照《科技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发布2013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办农﹝2013﹞11号)要求,为了做好我区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各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科技部、财政部《2013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要求,重点围绕自治区优势特色产业发展,以“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自治区科技攻关等一批重大项目的科研成果为主要转化内容,以国家和自治区农业科技示范园区为成果主要转化基地,结合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推荐项目。2012年自治区园艺产业科技成果发布会签约项目的科技成果择优进行转化。项目分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三类,其中重大项目以顶层设计为主,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由科研院校与市、县(区)科技局推荐。宁夏大学、宁夏农科院限报3个项目,市、县(区)科技局和其他单位限报1个项目(以企业申报为主)。
二、申报程序
为保证我区申报项目质量,自治区科技厅与财政厅共同组织专家组对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通过审核的项目进行论证。各有关单位接到通知后,按下列程序进行申报。
(1)用户注册。申请单位必须首先在 “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以下简称申报中心,http://program.most.gov.cn)进行注册,被申报中心审核通过后,进入申报系统填报相关申请材料。
(2)申请材料填写。根据申请材料填写说明,在网上认真填写《项目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在线提交至科技厅。
(3)上报申请材料。申请单位在线打印《项目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按要求装订以上材料和相关附件,加盖单位公章后正式报送科技厅。
三、材料上报时间
各项目申报单位务必于2011年3月30日前将申请材料报自治区科技厅(农村科技处)。本通知附件电子版可查询宁夏科学技术厅(www.nxkjt.gov.cn)的“通知公告”栏目。
四、联系人及电话
科技厅农村处 李国锋 0951-5015825
科技厅农村中心 杨海霞 0951-5032764
附件:1、2013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2、2013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报须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1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