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科发政字〔2013〕54号
各设区市科技局、党委宣传部、科协,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中宣部、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13年科技活动周的通知》(国科发政字[2013]404号)的要求,经省科技厅、省委宣传部、省科协研究,2013年科技活动周将继续在全省举办,现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和时间
2013年科技活动周将以“科技创新·美好生活”为主题,于5月19—25日在全省举办。
二、活动内容和形式
2013年科技活动周围绕“科技创新·美好生活”, 突出科技成果惠及人民生活的重要作用,重点开展以下五个方面活动:
1.科技创新促进美好生活。围绕科技创新·美好生活,通过科技(科普)展览等形式展示提振民族信心、支撑经济发展、促进民生改善的重大科技成果,促进公众理解和支持科技创新。
2.普及科学技术知识。针对重大疾病防治、食品安全、生态环保、应急避险、低碳节能、健康生活等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热点问题,普及科技知识,增强科技意识,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
3.组织科研机构和大学向社会开放活动。动员高层次科技人员开展科普活动, 组织科研机构和大学在科技周期间开放科研实验设施,讲解相关科技知识,让公众特别是广大青少年走进科学殿堂,近距离接触科研活动,感受科技创新的魅力。
4.千名科学使者进校园(社区)。动员组织科技专家、科普志愿者等千余名科学使者,到中小学校举办科普讲座,指导科学实验,到社区宣讲科学文明生活知识。
5.丰富群众科学文化生活。通过影视剧作、动漫游戏、科普图书、展教用品等寓教于乐、互动参与的科普产品,增强科普活动乐趣,推动科普产业发展。通过广播电视专题片、报刊网络专栏、科普公益广告、手机报、微博、科普短信、移动视听传媒等开展科普专题活动。通过优秀科普作品推介评选活动,引导公众读好书。
在活动形式上要力求创新,突出新颖性、互动性和实效性。在总结和提升已有行之有效、生动活泼的活动形式基础上,今年要进一步使科技活动重心下移、服务基层;进一步增强活动的趣味性和科学性,吸引公众参与;进一步发挥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传播作用,扩大受众面和影响力。各地各部门要针对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科技需求,突出区域特色和行业优势,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科技活动。
三、活动工作要求
1.各设区市科技局、党委宣传部、科协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集成资源,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创新活动方式和内容,切实把科技活动周抓实办好。
2.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厉行勤俭节约的有关规定,各设区市及省直有关部门科技活动周的安排要本着勤俭、务实的原则,力戒形式主义,着力在提高活动实效上下功夫。
3.各种新闻媒体要加大对科技活动周的宣传报道力度,深入基层,深度报道,及时全面地宣传丰富多彩的群众性科技活动,提高科技活动周的社会影响力,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4.各地、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科技活动周的安全工作,落实有关大型社会活动管理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认真制订科技活动周的安全保卫方案及应急预案,使安全保卫工作做到组织落实、任务明确、责任到人。
5.各设区市及省直有关部门要围绕主题,突出重点,尽快制定活动总体方案,策划重点活动项目,于4月20日前,将科技活动周方案、重点活动项目备案表(附件1)、参与开放活动的科研机构和大学备案表(附件2)的纸质及电子版材料报省科技厅政策法规体改处。
2013年科技活动周结束后,各设区市、省直有关部门要对本届科技活动周的举办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形成2013年科技活动周工作总结报告(含电子版),连同《2013年科技活动周开展情况登记表》(见附件3)和参与千名科学使者进校园(社区)活动人员信息表(附件4)的纸质及电子版材料于6月15日前报送省科技厅政策法规体改处。
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政体处 胡萌 联系电话:0791-86254241
传 真:0791-86254241 邮政编码:330046
E-mail:humeng2002@sohu.com
省委宣传部宣传教育处 邹华生 联系电话:0791-86242611
省科协普及部 范伟 联系电话:0791-86274687
附件:1.2013年科技活动周活动项目备案表
2.参与开放活动的科研机构和大学备案表
3.2013年科技活动周开展情况登记表
4.参与千名科学使者进校园(社区)活动人员信息表
江西省科技厅 省委宣传部 省科协
2013年4月12日
附件1.2013年科技活动周活动项目备案表
附件2.参与开放活动的科研机构和大学备案表
附件3.2013年科技活动周开展情况登记表
附件4.参与千名科学使者进校园(社区)活动人员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