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安徽省钢铁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16-10-08    浏览次数:2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委《关于印发钢铁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2016〕167号)和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脱困发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钢铁煤炭去产能公示公告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现将我省钢铁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公示如下:

  经核查,我省在此次专项行动中未发现落后产能设备(铸造高炉、中频炉,以及高于落后标准的设备等不属于专项行动“落后产能”范围)。

  如有异议,请与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联系。

  联系方式: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原材料工业处 (0551)62871007,62871064(传真)

  省发展改革委产业协调处 (0551)62602740,62602734(传真)

  公示时间:2016年9月30日至10月11日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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