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科技厅关于组织推荐科技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2-27    浏览次数:2

各高校、科研院所,市州科技局: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省级财政部分专项资金试行竞争性分配改革的意见》和《省级财政部分专项资金试行竞争性分配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为推进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公开、公平、公正,充分发挥科技专家的作用,省科技厅拟组建湖北省科技专家库,请各单位按要求组织专家推荐工作。

  一、入库专家条件

  1、具有严谨的科学精神,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履行职责;

  2、从事所属领域或行业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具有一定影响力,熟悉所属领域或行业最新科技、经济发展状况,了解本领域或行业的科技活动特点或规律;

  3、作为项目主要负责人承担过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

  4、身体健康,年龄在60岁以下,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35岁以下可放宽至副高);

  5、无不良科技活动记录。

  二、推荐要求和程序

  1、高校、科研院所、市州科技局为科技专家库推荐单位。其中高校、科研院所推荐本单位的专家,市州科技局推荐所属区域的企业专家。

  2、推荐单位应认真组织专家填写信息表,不应留有空白栏目,否则该信息表视为无效。

  3、推荐单位认真审核专家信息表后填写推荐专家汇总表,并加盖公章后连同专家信息表于3月12日前寄送至省科技厅。电子版同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4、省科技厅不受理专家个人寄送的信息表。

  5、中央在鄂的高校推荐专家人数为70名以内;中央在鄂的科研院所推荐专家人数为30名以内。省属高校推荐专家人数为50名以内;省属科研院所推荐专家人数为20名以内;其他高校和科研院所推荐专家人数为10名以内。武汉市科技局推荐企业专家人数为50名以内;其它市州科技局推荐企业专家人数为20名以内。

  6、在鄂院士直接进入专家库,不需要推荐单位推荐,但推荐单位应协助填写信息表,并列入单位汇总表。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苏历华

  联系电话:027-87135859   传真:027-87135557

  电子邮箱:sulh@hbstd。gov。cn

  通信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南苑村52号湖北省科技厅计划处(430071)

  201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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