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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3年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4-24    浏览次数:4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农业局,各地、州、市农业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以及《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农村实用人才和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意见》精神,为新疆农业、农村发展培养更多的农村实用人才,根据农业部的安排,2013年将在全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新疆沙湾县三道沟村举办八期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班次和内容

  2013年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班共分三个主题。

  (一)综合班。培训内容为新农村建设、现代农业建设、法律法规及国家惠农政策解读、现代农民创业意识与理念等。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班。培训内容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相关知识、新农村建设、现代农民创业意识与理念等。

  (三)休闲农业班。培训内容为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知识、新农村建设、现代农民创业意识与理念等。

  二、培训方式

  培训班将邀请农业部及自治区相关产业专家主讲,以讲座、研讨交流、观摩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培训对象

  (一)综合班。培训对象为全疆农村两委成员、大学生村官、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及各类致富带头人等农村实用人才(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新疆地方农、牧场职工)。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班。培训对象为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及有创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意向的农村实用人才。

  (三)休闲农业班。培训对象为全疆从事休闲农业或有发展休闲农业意向的农村实用人才(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新疆地方农、牧场职工)。

  培训班每期培训100人,各地州、市名额分配见附表1。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第一期:综合班(汉语授课), 2013年5月11-17日,11日报到。

  第二期:休闲农业班(汉语授课),2013年5月18-24日,18日报到。

  第三期:合作社班(汉语授课), 2013年6月15-21日,15日报到。

  第四期:合作社班(汉语授课),2013年6月22-28日,22日报到。

  第五期:综合班(汉语授课),2013年7月6-12日,6日报到。

  第六期:综合班(汉语授课),2013年7月27-8月2日,27日报到。

  第七期:综合班(维吾尔语授课),2013年8月11-17日,11日报到。

  第八期:综合班(维吾尔语授课),2013年8月18-24日,18日报到。

  培训地点:新疆沙湾县大泉乡三道沟村培训基地。

  乘车路线:乘火车或汽车到沙湾县城后,坐出租车到大泉乡三道沟村培训基地天博生态酒店(费用15元)。

  五、培训证书

  经考核合格者,颁发农业部统一印制、统一编号的“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证书”。

  六、有关要求

  (一)请各地(州、市)农业主管部门根据分配名额(附表1)和培训班培训对象要求认真遴选学员,已参加过三道沟基地培训班的学员不再重复选派。

  (二)学员名单按期报送。请各地(州、市)农业主管部门认真填写每期培训班的报名回执表(附表2),于每期培训班开班前10天将本地(州)学员名单分别报送沙湾县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电子稿)及新疆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文字稿盖公章后传真,同时上报电子稿)。

  (三)为确保参训人员全程安全,方便培训基地统一管理,请各地(州、市)农业主管部门从每期培训班选调学员中确定一名本期培训班地(州)负责人,并在报名回执中注明。

  (四)参训人员往返交通费(限火车硬卧及以下、公共汽车)、在培训基地的食宿费、培训费由中央财政负担。请各地(州、市)农业主管部门通知参训人员保存好所有交通凭证,严格按要求在培训基地报销,交通凭证不全或不正规的一律不予报销。

  (五)请各地(州、市)农业主管部门通知参训人员做好相关准备。一是参训学员报到时需带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片(2寸)两张。二是参训人员须对本职工作进行认真思考,做到带着问题参加培训。三是参训学员不得带随行人员。

  (五)联系方式:

  沙湾县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联系人:李燕红,杨勇(手机13519930107)

  电话:0993-6011182(传真)  0993-6011841

  QQ:1073165050

  新疆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联 系 人:王金凤  韩璇

  联系电话:0991-2853103  0991-2855101(传真)

  Email:xjngxpxk1103@sina.com

自治区农业厅

201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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