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电子口岸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12〕41号)精神,进一步加快电子口岸建设步伐,提高口岸通关效率,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改善投资环境,促进对外贸易和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基本原则。
服务企业,提高效率。坚持以服务企业为核心,以加强监管为基础,继续推进部门间联网核查和业务协作,优先发展有利于简化通关手续、提高通关效率、降低贸易成本的应用项目。
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坚持自上而下规划部署、协同推进的科学方法。成员单位和共建部门要将电子口岸建设纳入本部门的发展规划,制定目标一致的实施方案,建立与电子口岸建设相配套的基础设施。明确电子口岸建设重点,制定分步实施计划,优化流程,稳步推进。
共建共享,确保安全。坚持电子口岸的公益性和非盈利性。坚持合作共建、资源共享,促进电子口岸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电子口岸平台建设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满足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要求。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扩大数据共享范围,充分发挥信息资源综合效能。
(二)目标任务。
到2015年,电子口岸平台基础网络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覆盖到各设区市、各成员单位和全省所有口岸(作业区);电子口岸平台大通关、物流、电子商务服务功能进一步优化,企业通关更加高效、有序、便捷,口岸综合服务、执法和效能监控能力显著提升,网上“单一窗口”工程基本建成;基本建立“一站式”大通关服务体系、网络化协同口岸监管模式、与电子口岸发展相适应的技术支撑体系;基本建成省、设区市和口岸(作业区)监控平台,各口岸(作业区)98%以上业务实现网络化、无纸化办理;口岸(作业区)大通关速度和效率走在全国前列,电子口岸建设质量和水平进入全国先进行列。
二、工作重点
(一)建立覆盖全省口岸(作业区)的大通关综合应用系统。
认真做好已建电子口岸的验收工作,加大应用推广力度,加强各部门协调沟通,最大限度发挥应用系统的使用效益。在已开发运用的水运、公路口岸大通关综合应用项目基础上,加快上栗、万载、定南和龙南公路口岸作业区大通关综合应用项目以及铁路、空港口岸大通关综合应用项目开发进程。2013年完成高安铁路口岸作业区大通关综合应用项目的开发和运行,并向南昌、赣州、新余、宜春、上饶、抚州、鹰潭铁路口岸作业区推广应用。加快开发空港口岸大通关综合应用项目,力争尽早在南昌昌北国际机场先行投入运行,并适时推进赣州黄金机场口岸大通关建设。
(二)建立全省口岸通关及物流综合信息监控平台。
以海关、检验检疫、海事、口岸(作业区)等部门通关物流状态信息为基础,整合运输工具动态信息、集装箱信息、货物进出港和装卸、堆场等作业信息,建设全省口岸通关及物流综合信息系统平台,为全省各级口岸管理部门、外贸企业提供全程状态查询服务,为口岸管理和政策制订提供量化指标,方便企业掌握通关申报各环节状态,合理安排物流作业。
(三)建设全省口岸(作业区)卡口数据联网交换系统。
开发并推广应用覆盖全省各口岸(作业区)的卡口联网系统,利用物联网等新技术,在卡口通道进行物流数据采集,推动物流信息与通关信息互相对接、口岸(作业区)与出口加工区之间的区区联动、区港联动,实现进出车辆电子识别自动放行,进一步简化企业报关报检手续。
(四)扩大电子口岸联网服务范围。
在南昌保税物流园区、九江出口加工区与江西电子口岸联网运行基础上,将电子口岸联网服务范围进一步扩大到南昌、赣州、吉安出口加工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实现设备共享和网上办理各项业务。
(五)促进电子口岸信息的互联互通。
加快推进商务、海关、检验检疫、国税等口岸管理部门相关电子政务系统之间的数据交换和共享,实现工作协同化,提高整体办事效率。在已实现商务与海关加工贸易联网管理基础上,将联网范围进一步扩大到外汇、国税等部门。进一步深化与上海、宁波、厦门等沿海电子口岸的合作,加快推进与深圳、广西、新疆等其他沿海、沿边电子口岸的对接,实现货物流与单证流、信息流共享,进一步提高我省企业在沿海沿边口岸的通关效率。
(六)加强电子口岸信息安全保障及配套设施建设。
进一步加强对系统、网络和数据的安全防护和应急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协调机制和应急处理机制,加强电子口岸平台硬件设施及软件程序的运行维护,切实保证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加快容灾体系建设,全面完成主机房、同城备份机房建设,在有条件的设区市建设异地容灾中心,提高业务连续性保障水平。
(七)加强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管理机构的沟通与合作。
开展相关企业的诚信系统建设,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加快大通关综合应用系统、信息监控平台、联网交换系统等建设,逐步建立完善相关企业的诚信数据库。加强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管理机构的协作,实现信用信息资源的交换与共享,提高企业信用水平。
(八)建立全省口岸服务呼叫中心。
依托全省各级口岸管理部门,加快构建覆盖全省的电子口岸服务网络,为用户提供热线电话服务,建立统一的话务和工单接转流程,采用统一的知识库和问题回复标准,实现全省口岸客服部门统一服务接入号码、管理和服务标准,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省电子口岸建设推进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领导,加大对电子口岸建设的参与和支持力度,对下属单位参与电子口岸建设提出具体要求。省电子口岸建设推进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沟通协调和指导作用,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电子口岸建设评估监督体系,强化电子口岸应用效益、资金使用、企业满意度等方面的量化评估。各设区市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对本地口岸(作业区)建设支持力度,加快推动与省电子口岸平台的联网进程。省电子口岸服务中心要做好跨部门联网及大通关物流等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服务项目建设,加强对各地口岸(作业区)信息化建设的指导和服务。
(二)强化资金保障。
加大电子口岸建设资金的保障力度。将电子口岸建设列入省信息化建设示范工程。多渠道筹措资金,积极开拓面向市场的增值服务,推进与大通关相关、为企业服务的物流商务项目。各级政府要为电子口岸建设和运行维护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三)推进制度建设。
建立健全江西电子口岸运行规则和流程,明确口岸各相关单位职责和义务。参照国家和有关行业标准,研究建立电子口岸安全管理、数据交换等方面的规范体系。
(四)加强交流宣传。
深入开展电子口岸建设经验交流和项目移植推广工作,进一步加强与沿海沿边地区电子口岸的联系沟通。建立电子口岸培训机制,加强技术与管理培训。加大对电子口岸的宣传力度,扩大电子口岸影响力。
附件:1.2013-2015年与国家部委和沿海口岸对接的重点应用项目
2.2013-2015年省级重点应用项目
3.2013-2015年设区市及县(市、区)重点应用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