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技厅关于做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R&D经费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2-27    浏览次数:2

各有关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科技局:

  2012年,我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占全省R&D经费的比重达到68%,但是当年全省有R&D活动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仅为1285家,比重为10。3%,主要原因是企业填报不准确,造成数据无法核实汇总。

  为此,请各地科技部门根据2012年有R&D活动的企业清单,对本地企业R&D活动进行摸底,并将情况及时反馈当地统计部门,配合做好R&D经费统计工作。主要是动员并辅导企业规范填报《科技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一般为***技术、***工艺、或***产品研发,不得以技术改造、技术升级、产业化等项目填报。目前,省统计局要求企业于1月20日—2月28日完成2013年度统计数据填报工作,各市州科技局要在这一段时间抓紧做好相关工作。

  R&D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GDP)比重,是反映R&D活动规模和强度、体现科技创新投入的国际通用指标,是评价科技实力和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准之一,也是当前科技创新工作最为重要的一项发展目标。企业应成为技术创新投入的主体,省科技厅已将企业R&D经费支出纳入科技项目立项、市县科技创新考评指标。请你们务必高度重视,集中各业务科(处)室、各县(区)科技局力量,在企业填报数据期间,做好此项工作。于3月10日前将本地R&D活动企业清单上报省科技厅计划处,工作中相关情况及时报告。

  联系人:周云峰 027-87135855

  201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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