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四届吉林省‘十城百店千品进万家’消费促进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4-07    浏览次数:2

各市(州)商务局,长白山管委会商务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珲春市、农安县、集安市商务局:

   为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助推供给侧改革,促进消费结构升级,进一步扩大消费,改善民生,繁荣经济,根据商务部《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全国消费促进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省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统一开展“第四届吉林省‘十城百店千品进万家’消费促进月”活动,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641日至54日。

       二、活动主题及目的

   活动主题:“增强供给能力,促进消费升级”。

       活动目的:通过开展行之有效、富有特色的消费促进活动,搭建供需平台,宣传推广品牌,深化交流合作,加强信息服务,引导生产供应,建立健全扩大消费长效机制,为增加市场有效供给、满足人民群众物质文化需求、促进消费结构升级做出贡献。

   三、活动内容及形式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围绕“增强供给能力,促进消费升级”主题,结合本地产业优势和风俗文化特色,因地制宜举办特色商品展、民族文化节、休闲旅游节等消费促进活动。要鼓励大型商贸企业通过农商联手、工商联手、银商联手、文商联手等方式,促进供需有效对接,建立长期、稳定的供销渠道,增加有效供给,提升供应能力。要搭建内外贸融合平台,引导出口企业拓展国内市场,促进出口商品与国内消费者对接。

   四、活动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消费促进活动,充分认识消费促进工作对助推供给侧改革、促进消费升级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省厅设活动领导小组,商务厅副厅长孟庆宇任组长,商务厅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处处长吕继伟、省商业联合会常务副会长谷志波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处。各地要成立领导小组,提前部署,制定实施方案,确定消费促进月活动的领导和1名联系人。

       二要选好重点区域和企业。各地要在全面开展消费促进月活动的基础上,选定1-2个县(区)作为重点区,每个地区选择1-3家企业,重点跟进,精心设计方案,密切跟踪效果,及时做好统计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三要线上线下同时发力。各地要积极与“淘宝吉林馆”、“开犁网”、“壹品网”、“欧亚e购”“一网全城”等电商平台协调沟通,号召电商平台与各地重点活动有效对接,同步开展消费促进月活动,形成线上线下联合推广的良好氛围。

   四要推进消费促进月活动机制化。各地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形成消费促进工作合力;要积极协调公安、工商、质检、食药监等部门,加强市场监管;要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和引导;充分利用本地主要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宣传主题统一为“增强供给能力,促进消费升级”。

       五要确保活动安全。各市、州县商务主管部门要全面做好消费促进活动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制度,切实防范活动场所发生哄抢、踩踏、火灾等安全事故。加强对市场促消费活动的监督,防止企业搞虚假促销、虚假让利、防止过期及不合格商品通过活动流向市场。

       请各地于315日前将活动方案、活动重点县(区)名单拟开展活动内容、参与重点企业名单、活动联系人等,以书面或电子方式报送省厅,并于510日前将活动成效总结、典型经验、相关媒体报道、成效统计表等材料,以书面或电子方式报送省厅。

  联系人: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处   杨爱军

     电  话:0431-85676229       传  真:0431-85672087        邮  箱:55084603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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