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区煤炭经营企业2012年度年审结果的通告

发布日期:2013-05-27    浏览次数:4

桂工信能源〔2013〕332号

各市工信委、各煤炭经营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煤炭经营监管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煤炭经营监管办法〉实施细则(第一次修订版)》有关规定,我委已对全区共880户煤炭经营企业进行了2012年度审核检查,审查结果为:年审合格的企业652户,年审基本合格的企业165户,未申请年审及年审不合格的企业63户(各类企业名单见附件),现将结果予以通告,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审基本合格的165户企业,在2013年经营过程中,必须想方设法提高煤炭经营量,确保2013年度煤炭经营量达到要求。

  二、未提交年审材料或年审不合格的63户企业,我委已按有关规定取消其煤炭经营资格,这些企业不得继续从事煤炭经营活动,请各市工信委收回其煤炭经营资格证并加强监督。

  三、年审结果将在我委网站予以公告。

  附件:

  1.2012年年审合格的煤炭经营企业

  2.2012年年审基本合格的煤炭经营企业

  3.2012年未申请年审及年审不合格的煤炭经营企业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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