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湖北省科技支撑计划(社发领域)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3-25    浏览次数:2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2014年度省科技支撑计划社发领域将围绕“创新湖北”建设,以保障人民健康、改善生态环境、做强民生领域实体经济、推动可持续发展为重点,着力突破一批关键技术,研发一批创新产品、完善民生科技创新体系,充分发挥科技支撑、政府引导和市场推动的共同作用,不断壮大生物医药、节能环保两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全省和谐社会及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强大科技支撑。现就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14年度湖北省科技支撑计划(社会发展领域)项目包括公益性科技研究类项目、重点新产品新工艺研究类项目。

  二、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网上申报时,请项目申报单位进入省科技厅网站www.hbstd .gov.c n,登录“科技计划申报”中的“在线申报”系统进行申报,按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信息,上传申报书的电子版(申报书的电子版格式为PDF格式,大小控制在15M以内,专家评审以上传的电子申报书为准),提交成功将获得受理编号。

  2、项目推荐。重点新产品新工艺研究类项目和公益性科技研究类项目按归口管理原则,由各市(州、林区)科技局、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创局、高校院所作为归口管理单位统一推荐。各推荐单位要认真遴选审查,登录省科技厅“在线申报”系统完成网上推荐,并将加盖公章的推荐函、项目汇总表各一式两份报送至省科技厅社发处。

  3、网上申报时间。自即日起,到2014年4月20日17:00截止。

  三 、申报要求

  1、重点新产品新工艺研究类项目申报主体须是湖北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研发基础条件和运行机制良好、资信度高、技术力量雄厚、财务制度健全的企业,优先支持国家或省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内企业、社发领域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成员企业、省级创新型(试点)企业、省级中药现代化科技示范基地(园)内企业和示范企业。

  2、公益性科技研究类项目申报主体须是省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进行联合申报。

  3、申报单位为企业的,企业上年度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要达到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投入强度的要求,即:上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上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上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规模以上企业提供上年度向统计部门提交的《科技项目情况表》,其余企业提供能够证明研发费支出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或享受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等相关材料。

  4、申报单位具有与实施项目相匹配的资金筹措能力,自筹资金须达到省拨经费的2倍以上;所申报项目技术含量高,创新性强。

  5、严格控制项目预算中的仪器设备购置费用。原则上对省内已具备仪器共享条件的大型仪器不得作购置预算。

  6、不受理个人直接申报的项目,原则上不受理指南范围以外的项目。

  7、近三年项目验收未通过的企业不得申报项目。正在承担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企业,一般要求验收后才能再申报。原则上一个企业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8、年销售收入5亿元以上的企业申报重点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领域内的项目,可同时申报和承担2个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年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的企业,可同时申报和承担3个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省科技厅社发处 金剑 王恒松

  联系电话:027-87135787 027-87135507

  电子邮箱:std_sfc@163.com

  邮寄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南苑村52号

  邮政编码:430071

  技术咨询电话:027-87265608、87265789、87222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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